新华网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水扁办公室秘书江志铭昨天转述,吴淑珍说宝徕花园广场两栋房屋是她买的,一栋自住、另一栋是替陈幸妤买的,两户房子每户6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头期款共4000万元是她出的,其他贷款共8000万元,每月本息由陈水扁卸任薪水支付一半,另一半由陈幸妤夫妻自付。
吴淑珍说法,等于承认过去“宝徕豪宅是租的”的说法是骗人的。至于为何找人头?江志铭转述,扁家顾虑卸任后外界会以放大镜来看,担心外界观感,才会找人头挂名,找人头之事可受公评,但这些钱绝对没有违法。吴淑珍帮陈幸妤付的头期款2000万元,以后陈幸妤得还她。
江志铭说,原本扁家不想贷款,要卖掉民生东路房子后来买,但因为房地产景气不佳,卖不到好价钱,才会贷款买房子。
昨天到台北看守所声援扁的高雄市议员郑新助也转述,稍早去看吴淑珍时,扁嫂向他抱怨,指过去党内同志及民进党中央,在扁在任八年内的六次选举,总共拿了扁10亿元以上的钱。
郑新助说,扁嫂还念出一大堆名单,其中有好几个“立委”拿了千万元以上,如今却与扁切割,“怎么会这样?”
他说,这些拿钱的人,前“总统府”参事郭文彬那边都有纪录与签名,如果那些人认为这些钱贪腐,“请他们吐出来交给特侦组”。他说,他探视扁时曾询问扁这件事,还建议公布名单,但扁只笑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