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知论接受本刊专访
周密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应在中央的规定下,因地制宜、周密推进,保证提高行政效率、保证注意力集中于科学发展。
作为国务院第六次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中央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至今已满周年。 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也于去年8月启动。截至2009年2月23日,已有27个省(区、市)上报了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其中上海、陕西等21个省(区、市)的方案已获中央批准,正在组织实施。
一年间,中央大部制改革达到预定目标,政府职能转变进展明显,部门责任得到强化。两会前夕,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吴知论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专访时指出,各地在落实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时,应周密部署,保障提高行政效率,保证注意力集中于科学发展。
国务院大部制改革达到预定目标
《瞭望》:一年来,中央大部制改革是否达到了预定目标?大规模修订国务院部门“三定”规定有什么成效?
吴知论:此次改革达到了预定的目标。通过制定“三定”规定,全面梳理、集中解决政府管理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政府转变职能取得明显进展,理顺关系取得明显突破,部门责任得到明显强化,机构编制得到有效控制。目前已完成“三定”的61个部门共取消、下放、转移职能70余项,主要是取消了一些微观管理、行政审批和评比表彰等事项,将可以由地方承担的事务交给地方政府,将一些技术性和具体事务交给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
同时,按照加强经济社会事务的宏观管理、把政府该管的事项切实管好的要求,61个部门共加强了140余项职能。主要加强了宏观调控、能源管理、环境保护以及教育、人口计生、食品安全、住房、社会保障、文化、卫生、安全生产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
《瞭望》:此次大部制改革和“三定”是怎样强化政府责任的?
吴知论:此次“三定”在配置部门职能时,61个部门共明确和强化了260多项责任。比如明确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加强市场监管的责任;明确公安部负责治安、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等。这有利于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同时也为推行行政问责制、加强责任追究提供了必要依据。
《瞭望》:如何看待此次国务院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力度?
吴知论:总的来说,这次机构改革力度并不小。在改革具体方案设计上,此次改革充分考虑了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针对突出问题,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迈出了坚实步伐;又充分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诸多困难和潜在风险,稳步实施,循序渐进,不毕其功于一役。通过此次改革,保持了国务院机构相对稳定和改革的连续性,为今后的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瞭望》:目前看,国务院机构改革多与政府换届同步进行。中央提出,到2020年,我国将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管理体制,那么今后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将保持怎样的节奏?
吴知论:五年一次的机构改革是我国近年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换届时通过这种改革集中解决政府组织架构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再用几年时间调整巩固。实践证明这种改革效果是好的,也已经为各方面所接受。与此同时,我们也注重将换届时集中性的机构改革和届中经常性的机构职能调整结合起来,不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针对一定时期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体制问题,对于那些看得准而且条件具备的,适时推出改革措施。
地方大部制成效初显
《瞭望》:在新一轮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各地在转变职能方面有哪些有效措施?
吴知论: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改革中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加注重民生问题的改善和解决,强化了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农业和农村工作、服务业管理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职能。
比如各地普遍成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既有利于推动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整合,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也有利于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健全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二是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强化执行和执法监管责任。比如陕西对政府部门免检类、备案类、年检类等审批事项和行政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优化了投资环境,方便了群众办事等。部分地方还因地制宜进行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改革,解决了一些职责交叉、责任不清、效能不高的问题。如甘肃将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进行了整合,改变了以往多头管理的局面。重庆对发改委与财政局的区域经济调节进行了合理配置,完善了区域经济调节关系,等等。
《瞭望》:各地方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推进大部制改革有什么特点?
吴知论:推进大部制改革是此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比如重庆加大整合力度,将原有的市农办、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农综办4个部门资源整合,成立新的市农委,减少了16个处室,50多名人员,在2008年全市执政为民考核中,综合排名第六,充分显示了大部门的优势。
改革中,多数地方参照国务院机构框架对本地省级政府进行了相应调整,组建工业和信息化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等,将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政府直属机构改由省级卫生厅管理。
同时,各地还对议事协调机构、部门管理机构、自定行政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规范。据统计,改革后全国各省(区、市)共减少副厅级以上机构80多个。
《瞭望》:面临当前经济困难和危机的挑战,各地在机构改革方面如何应对?
吴知论:在当前应对世界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应着重提高政府机构的内部运转效率,明确政府部门的责任,以增强政府部门的实际能力。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经济困难中急需增强的政府职能,在机构和编制方面予以倾斜和加强。同时,对那些看得准且条件具备的改革,当断则断,适时推出改革措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政府部门注意力的集中。
中央编办将督促各地抓好省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对其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答复,加快各地改革实施到位、机构正常运转的过程;指导各地根据中央关于改革的总体要求,研究提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指导意见,确保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在2009年底基本完成;进一步深化省直接管理县(市)、省以下垂直管理等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继续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使人民群众切实从改革中受益。
地方改革重在结合本地战略
《瞭望》:地方推行大部制改革中如何结合地方实际需求?
吴知论:在体现大部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的基础上,各地需要特别注意,一定要找准定位,明确自身发展特点和态势,从而做到结合本地实际进行大部制改革。
各地的发展特点不同,有先发展起来的,也有后发展起来的,有地处沿海的、也有地处内地的,存在着各自的发展优势、劣势和各地不同的战略性目标。大部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当地更好地发展,因此具体哪些部门要整合,哪些部门保持原状,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各地的发展战略。
比如江苏省为统筹农业发展,将农林厅和畜牧兽医局的职责,整合划入新组建的农业委员会,将农业资源开发局、农业机械管理局由省政府管理调整为由农业委员会管理,统筹管理“三农”工作的大农委体制初现雏形。
而在一些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加强了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管理职能。如辽宁省成立了服务业委员会,将商业厅的职责、发改委涉及服务业发展的相关职责整合划入服务业委员会,为全省服务业的优化升级助力。这些都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大部制改革的例子。
《瞭望》:此次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编制方面的导向和要求是什么?
吴知论:编制方面的导向和最重要的要求是:不得突破限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编制总额不得突破,在同一层级内可根据职能的调整,对人员编制实行动态管理,优化结构。各地在职能调整中,可以“抽人带编”,人员和编制随着任务的调整而调整。
同时,严格按规定核定部门领导职数。在机构整合后,人员安排方面客观上需要一个过渡时期,今后将通过部门领导班子的新老交替、干部调配等方式逐步消化。
《瞭望》:在核定编制方面要注意避免哪些倾向?
吴知论:有两个倾向需要注意避免。一是编制向高层而不是向基层倾斜。为保障一线工作的人员,编制上要向第一线倾斜,不能将基层编制挪到上级来用。因此跨层级调整编制的要报中央批准。
二是在各地编制吃紧,存在缺口的情况下,一些地方可能会出现自定编制或违规混用事业编制的现象,对这样的情况必须严格防止。
《瞭望》:在省直管县的探索中,有哪些值得鼓励的方向?
吴知论:一些地方在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体制改革,依法探索省直接管理县体制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比如海南省将凡是法律法规不禁止下放给市县,且市县能够承担的行政管理权都下放给市县政府,同时做好权力下放的衔接工作。宁夏在继续实行自治区直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基础上,全面推进自治区直接管县的行政管理体制。陕西扩大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和扩权强县改革试点范围,将试点县扩大15个,依法探索省直管县体制,减少管理层次,扩大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和经济管理权限。
中央鼓励省直管县的有益探索。在探索过程中,应注意把握进度、时机和效果,循序渐进,注意区分多种类型和模式的试点。
各地对省直管县的探索,鼓励通过改革,将权力交给那些真正能为老百姓办事、促进民生改善和发展的层级,让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机关有权办事;同时,各地也应合理规划,预做准备,以应对减少管理层级后管理事务的增加。(记者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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