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在全面推行检察官廉政档案制度方面首次“试水”。当天,全院检察官每人都领到一张“廉政档案表”,包括拥有住房、车辆、投资金融证券、个人遭遇信访和举报情况以及家庭成员经商情况等都要求干警详细填写,如有隐瞒重要事项者,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甚至处分。
据介绍,今后,检察官廉政档案将成为院里每名干警的“第二张身份证”,每年填报一次,作为教育、监督、管理、奖惩和考核任用干部等的重要参考,干警在职务、岗位、单位变动时也将带着廉政档案随行。(芮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