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04日讯
去年以来,全国各地,尤其是中小城市密集推出户籍改革措施,但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雷后兴认为,我国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不可操之过急,可分四步走,用几年时间有序推进。
第一步:自上而下地推动
虽然许多省市已就户籍制度改革进行了试验,但由于长期以来以户口登记为依据,形成了城乡分割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退伍安置、义务教育等行政管理工作,使得户籍制度改革事实上成为一次涉及广泛的权利与利益再分配,即便是省级政府也力不从心,很难在此问题上有大的作为。因此,户籍制度改革必须由国家自上而下地推动,希望国务院能够积极开展相关调研,审时度势,早下决心。
第二步:逐步剥离户口附加值
户籍改革的关键,是要完善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相关联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等管理体制,剥离户口中的附加值。因此,国务院应适时总结各地试点的经验教训,出台配套措施。例如,教育部应明确农村子女应享受同城待遇,其在城市学校就读免缴借读费。
第三步:制定并出台《户籍法》
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国家应适时总结经验,将相关户籍改革内容和配套措施以立法形式加以确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并出台《户籍法》。《户籍法》应明确一些内容,如公民拥有依法迁徙入籍的自由;全国各类地区不再设立类似红印、蓝印之类的差别性户籍。
第四步:实现户籍一元化制度
《户籍法》出台后,各级政府应落实《户籍法》的规定,全面推行户籍改革,实现我国户籍一元化体制。在具体操作中,应注意循序渐进,并考虑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允许各省级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