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日举行的南京供水行业大会获悉,该市今年将结合新颁布的《南京市城镇生活饮用水水质监管细则》的实施,强化供水安全监管,对供水水质实现月检月报制度。
该市明确,市政公用局是供水安全的监管主体,对供水企业的出厂水每年检测106项指标1次,管网水每月检测1次。供水企业根据用户规模,每2万人设一个采样点,监控管网水水质,二次供水单位每半年清洗水箱一次。供水企业还需每月报送各类水质保表,以水库、湖泊水为水源的城镇供水企业,每周报告藻类检测数据。(刘 华 顾巍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