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王宇、林甦、罗宇凡)各地消费券发放之势可谓愈演愈烈:继广东东莞给市民发放红包之后,为促进消费,成都、杭州等地政府也纷纷给市民发放消费券。一些企业也乘势推出家电券、旅游券,而最近某报社更发出总额逾千万元的购房消费券,以刺激当地的购房消费。
消费券成为市民当中的一个流行语,它的发放具有怎样的效果,应如何看待这一行为,这已引起代表委员的广泛热议。
短期内或有一定效果
“短期内可起到扶贫效果。”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李小三认为,通过适当的发放,一方面可以补助困难群众,另一方面对经济也具有一定拉动效应,可起到带动消费品上下游产业发展的目的。
杭州市贸易局对23家企业的抽样调查显示,杭州在发放消费券的头十天里,共回收消费券102.08万张,回收额2041.6万元,带消费券的小票额4207.59万元,拉动放大效应2.06倍。
专家指出,以发放消费券扶助贫困人群的想法有一定道理。一定金额的消费券对有钱人不算什么,但对于农民、下岗工人及低保户家庭,则可视为不菲的收入。在目前扩大内需的背景下,财力强大的地方政府可考虑拿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来发消费券,这也符合中央扩大内需的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进而建议,可在全民范围内发放消费券以拉动内需。他认为,消费券每人每次按一定标准发放,限定在发放后一个月内消费完毕,并根据发放后的经济形势、消费信心恢复程度等阶段性效果灵活选择,一旦不需要,可随时停止发放。
对刺激消费治标不治本
也有代表委员对发放消费券的长期效果表示怀疑。全国人大代表、经济学家辜胜阻认为,从拉动内需的角度看,消费券对于刺激消费的作用是“治标不治本”。
“扩大消费、启动内需需要更多政策支持,不是仅靠消费券就能解决的。”辜胜阻认为,提振消费应该是可持续地提振,而消费券即使有效果,也仅是一次性的,而且效果也不可高估。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作为一种短期治标手段,发放消费券会给消费市场“增加少许亮色”,但从长期看,这种短期手段缺乏可持续性。不仅如此,由于发放消费券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技术问题,会发生新的管理成本和社会成本。
他表示,在对不同收入群体发放消费券的过程中,头绪众多,财政方面无力甄别。如果不能把消费券的发放和社会低保群体结合起来,也许会有适得其反的效果。“有地方政府以是否有当地户籍为依据进行发放,而大量对消费卷有着强烈需求的低收入阶层往往是没有户籍的流动人口,这在一方面导致发放效果打折扣,另一方面也会引发某些不公平现象。”
撬动内需需要大手笔
有代表委员指出,发放消费券受政府财政收入的约束,本身就是一个不可持续性的政策。要想从根本上拉动消费,应从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入手,解决百姓不敢消费的后顾之忧,对百姓来说这才是最大的消费券。
辜胜阻代表认为,若要长期拉动消费,国家应当从健全社保体系上下工夫,解除城乡居民普遍存在的“储蓄养老、防病”等传统思想。同时,为群众提供更加可靠和完备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台联副会长梁燕君认为,要让百姓有能力消费、放心消费,须从根本途径上想办法,例如居民的收入,让居民口袋里有钱消费,她认为国家应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利用税收手段调节社会财富的再分配。
经济学家丁元竹也赞同这一观点,扩大内需的根本在于解决收入分配结构的不合理,努力实现社会成员的财富均等化,达到全体消费的目标。
商务部调研消费券发放报告内容有望两会讨论
从成都到杭州,从南京到深圳,为了拉动内需,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向市民发放消费券。
2月9日,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明确表态称,消费券是“在特殊的条件下,采取的特殊办法,是一项比较可行的选择”。
一石激起千层浪,各界纷纷揣测在全国范围内发放消费券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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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星星之火”将“燎”内需之“原”?
消费券的作用不必过于放大
比发券更重要的……
2009全国“两会”特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