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负责人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
首先监督好4万亿投资
《人民日报》( 2009年3月10日10版)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毛磊)9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人大立法和监督工作”专题采访,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法工委、预算工委负责人接受中外记者集体采访。
首先要把政府投资监督好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人大来说,监督的重点首先要把政府投资监督好。
高强说,增加4万亿的投资拉动经济增长,是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个问题。加强对4万亿资金使用的监督,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4万亿之中有11800亿是属于中央政府的投资,这尤其是我们监督的重点。这11800亿投资分成3年安排,去年四季度已经安排了1040亿,今年的预算安排了4875亿,明年的预算还将安排5885亿,一共加起来是11800亿。其余的还有2万多亿是属于地方政府的配套投资和社会性的资金。
他强调,第一,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人大要认真地审查列入预算的公共投资是不是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不是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不是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
第二,人大也要加强这些公共投资执行情况的监督,比如在今年全国人大财经委提交的预算审查结果报告中,我们就明确地提出,对于在今年扩大公共投资中用于支农的支出,重大公共投资和实施情况,都要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还提出来,对于拉动经济所增加的公共投资要加强审计,审计结果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还将加强调查研究,注意这些公共投资的投向和执行情况,防止挪用、截留和浪费。
预算公开既要符合人民意愿也要可能可行
有记者问,预算工作报告是否应该提前向公众公开?
高强表示预算公开是一个逐步推进和完善的过程,它涉及到很多数字、很多口径、很多方面的因素,既要符合人民的意愿,也要做到可能和可行,使预算公开真正能够发挥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预算的作用。既然公开,就应该让大家能够听懂,能够看懂,能够反映出意见来。
高强认为,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地提出加快预算制度改革,推进预算公开,这也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近几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密切沟通配合,逐步地推进预算公开工作。他举例说,在今年的预算报告中,为了回答人大代表共同关注的一些重要问题,包括中央政府公共投资的安排情况,我们增加了附表,把今年预算中中央政府公共投资的主要投向都向代表作了说明,对大家关心的农业、教育、卫生、社保等重点支出都附了表格说明。
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国人大还要进一步地推进细化预算、完善预算公开的工作。
为什么预算报告里有的数字前后矛盾
有记者问,有代表在审议预算报告时提出,为什么报告里有的数字前后矛盾?
高强回答,为什么财政部提出的2008年预算执行数有些项目和2009年所列的2008年的执行数有差距,具体地讲,在医疗卫生这个项目中差了103亿。我认真地核对了一下,2008和2009两年列的预算表中,执行总数是一致的,有些项目有区别,主要原因在于,财政部对2009年的预算科目的口径作了调整。比如说,2008年的预算执行数中在医疗卫生这个项目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经费是列在一般公共支出中,而2009年这项支出改列到医疗卫生支出中,它的基本依据是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划归卫生部领导。所以,在2009年的预算表中所列2008年的预算执行数就把原来列在一般公共支出中的这项经费改列到医疗卫生支出中,预算表显示出来的2009年的数字中和2008年的数字有点区别。
高强坦承,这也说明我们的工作还不够细致,既然口径作了调整,我们就应该在有关的表格中把它说得清清楚楚,不仅说明一个因素、一个口径的变化,还应该把各项变化的数字向人民代表如实地解释清楚,以便代表审议。我们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