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雷敏周英峰)据海关总署统计,两岸“三通”实现以来,大陆进口台湾农产品零关税优惠措施项下各类商品共计2635.51吨,货值277.73万美元,关税优惠322.85万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77.34%、80.81%和90.51%,呈现快速增长势头。
2008年12月15日,两岸直接双向“三通”实现,以往需要经第三地中转的船只可以自由往来于两岸港口之间,大陆从台湾进口零关税农产品进入快车道。
自2005年8月1日起,原产于台湾的零关税农产品陆续从北京、天津、沈阳、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厦门、青岛、广州、深圳和拱北等14个口岸进口。大陆海关通过“绿色通道”“提前报关”“预约报关”“担保验放”“专人受理”等便捷通关措施,为台湾农产品的受惠进口提供优质高效的通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