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专题首页 | 两会鱼眼 | 两会快报 | 浙江团在两会 | 两会网报 | 公告栏 | 媒体视角 | 两会看点 | 两会之声 | 图集 | 博客 | 花絮 | 表情 | 民意 | 两会手机报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2009全国两会 > 浙江团在两会 正文
维权成本太高消费者“忍” 人大代表声讨电视购物

   浙江在线03月10日讯 花1980元、通过电视购物买的钻石黄金手机,拿到手的却是只值598元的手机,而且没有发票。消费者想维权,因销售方不在本地,却“有权难维”。

  避免电视购物以次充好,夸大功效,屡见不鲜。我国的电视购物行业刚刚发展,却已被诟病不少。

  而核心的问题是,消费者异地维权难。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温岭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副站长林燚,向全国两会提交了关于规范电视购物节目的建议。

  1980元买的手机,只值598元

  昨天中午,趁着开会的短暂间隙,林燚代表向记者说起了温岭的一个案例。

  前不久,一位姓林的先生通过电视购物,订购了一部价格为1980元的某品牌V5钻石黄金手机,邮递到家的包裹一打开,林先生傻眼了:他花1980元买的,却仅是一部价值598元的凯悦S008手机。

  林先生立即联系了销售方,导购小姐态度很差,说到后来,干脆连电话都不接了。

  林先生向温岭工商部门投诉,但因为销售厂家没有出具发票,举证困难。温岭工商部门表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销售方是在北京,消费者必须向北京工商局投诉才行。

  林燚代表说,电视购物的“陷阱”还很多。比如,电视购物卖的“一洗黑”染发剂,电视上宣称是纯天然植物制品,但经检测,根本没有一味中草药,含的却是致癌物质——对苯二胺、间苯二胺。

  记者调查发现,现在的地方电视台,几乎都被电视购物覆盖,一些少儿频道也播放成人购物产品。

  异地维权难,消费者只好“忍”了

  电视购物往往是异地(远地)流通、电话认购、邮递(或物流托运)送达,先付款后交货,验货环节缺失,送货者不负任何责任,收款后走人,有些还要求先汇款,后发货。而且,多没有发票。

  “当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问题,需要向居住地工商部门求助时,就发现举证困难。另外,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消费者所在地工商部门,一般不会跨区域协调,这就使不少消费者有权难维。”林燚代表说。

  “确实是这样。打个比方,我在杭州,通过电视购物买的产品出了问题,而销售商在辽宁。我会千里迢迢去维权吗?”全国人大代表、金华市金东区赤松镇中心小学教务主任方青,也很有感触地说,因为维权成本过大,很多消费者都会“忍”了。

  广电总局

  设“准入制度”

  面对电视购物市场的造假、欺骗,怎样规范?怎样避免消费者受骗?

  2006年,国家广电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联合发出相关通知,要求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真实合法,标明推销产品的经营销售企业名称、有关产品审查批准文号。

  “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必须有一个准入制度。”林燚代表说,国家广电总局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反不正当竞争、广告、价格等的法律法规,设置电视购物商品准入制度,制订出台电视购物管理办法,严把入门关。

  办法应明确规定:电视购物的商品必须产地明了、产品凭证(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生产日期与保质期)齐全,销售商必须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经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发给电视购物商品许可证,方可进入电视台做广告。

  不得侵占黄金时段

  不发展购物频道

  此外,林燚代表认为,电视台应按“电视购物商品许可证”要求,严格审查,删除不文明图像、不实之词,并与销售方签订责任协议。

  避开黄金时间播放,避开6:00-8:00、11:00-13:00、18:00-22:00时间段播出。

  制止购物频道侵占电视台频道,对县、市(地)一级电视台随意将频道撤换成购物频道,国家广电总局应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

  工商总局

  打破区域执法

  购物后,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方青代表提出,工商总局引导下,各地方工商部门应加强“电视购物”专项执法力度。

  电视购物普遍存在异地销售现象,我国的消费维权也应打破“区域”限制,通过不同省市的工商部门联合执法,不给不法商家留“钻空子”的空间。

  电视台

  缴赔付基金50万-100万元

  林燚代表认为,对于因电视购物被欺骗、受坑害的消费者,作为电视台,应积极协助受害人追回损失,同时电视台应负连带责任。凡是开辟电视购物的电视台,都应缴纳电视购物赔付基金50万-100万元,其基金设立在同级广电行政管理部门。

  她建议,一旦发生电视购物受骗受害案件,经当地消费者协会认定责任后,就从其基金中拿出先行赔付;这样才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有利于当地工商部门对案件的处理。


我来说两句:(留言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网友评论 1 条,查看全部 昵称:  
网友 于2009-03-10 20:13:15 就 维权成本太高消费者“忍” 人大代表声讨电视购物 评论

  这个问题现在恐怕不是电视购物这么简单了,你们应该也给电信部门提个醒,没有电信部门的“帮忙”怎么这么多人受骗啊?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相关稿件

温家宝:我对浙江有信心!
温总理给浙江加油打气,字字总关情,句句暖人心。
如何才能放心吃?
食品安全问题,再怎么重视都不过分!

大学生是馒头吗?
"不能用金子的价格买馒头",可是这些"馒头"不也是金粉和的面么?!
·英特奈特飞过庙堂之高
·为什么代表委员那么敢说话?
·把更多的镜头留给基层代表们
·两会博客:明日盛会开幕
·两会里的配角儿
·爱“抱腰”的女记者,你想报道什么?
·记者体验:两会的味道是辣的

·王鸣:事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王鸣:议案和第一批建议已递交
·任美琴:教师工资要向公务员看齐
·王鸣:如何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
·李立新:设医患纠纷调处第三方机构
·任美琴:中小学生禁带手机进校园
·任美琴:教师工资不能低于公务员
·王鸣:学习温总理的工作报告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