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杨金志、仇逸)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说,在保障司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司法活动可以更多地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首先是可以考虑“网上立案”。应勇说,目前上海法院已经开始试行这一制度。当事人或律师足不出户,坐在家里动动鼠标,便可以在法院的网页上输入起诉状,上传有关证据材料,供法院立案审查。法院在收录当事人申请立案的信息和诉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行审查并给予回复。当事人还可以在线了解立案程序、受案范围、诉讼费的收取等相关法律规定,下载各类常用起诉书样式。
“网上立案审查实现了由地域立案到网络立案的转变,由立案大厅扩展到立案大厅外,而且不分节假日和双休日,24小时在线,确保当事人在任何时间、地点都可以方便快捷地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勇说。
其次是可以尝试“远程审判”。在上海,崇明、金山等远郊区的上诉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让当事人在一审法庭里,二审法官则在中级法院的法庭里,两个法庭通过一套远程视频传播系统“合二为一”,可以清晰地看到对方法庭的全真影像,审理案件毫无障碍。
应勇说,开展“远程审判”可解决很多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在上海,身处远郊的当事人到市中心参加诉讼,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特别是崇明岛上的当事人,只能搭乘轮渡过江,单程就要四五个小时,有时遇到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轮渡停航,一时还无法过江,有人甚至因此放弃了上诉,这严重影响了群众顺利行使诉权。”
第三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在部分案件庭审时,尝试网上直播。目前,上海一中院、二中院和闵行、徐汇等区法院都对网上直播庭审进行了积极探索,对庭审进行了网上无延时同步直播,并由资深法官当场解答网民提问,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认可。
应勇表示,网上直播将整个庭审过程毫无保留地展示在公众面前,公众可在全球的各个角落、在同一时间、从不同视角观看庭审实况。这一举措既能普法,还能通过司法公开实现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