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的委任律师日前召开记者会,公布台检方特侦组的侦讯光盘,以诉讼外手段质疑台检方不当取供,间接造成“二次金改”案的相关证人“噤若寒蝉”。台检方特侦组因此决定,除非被传唤当事人要求,不再提供证人侦讯的录像、录音光盘给法院或被告律师,以免被告律师利用勘验光盘的方式拖延诉讼程序。
据台媒报道,陈水扁的律师团日前通过诉讼以外的方式,相继公布辜仲谅、陈镇慧、辜成允等人的侦讯录音、录像光盘,质疑证人供述的证据能力。面对陈水扁律师团频频出招,台检方特侦组一再强调,若被告或律师有所质疑,应通过正当的手段在法庭内提出,而非营造民间公审的氛围。
台检方特侦组主任陈云南昨日指出,近来有部分人士多次公布证人应讯光盘,影响侦办中案件的证人供述。由于依规定无需将证人录音、录像送交法院和提供给被告律师,因此台检方特侦组不会再把证人的侦讯光盘送交法院供陈水扁律师团阅卷。
据台媒了解,台检方特侦组强调依台湾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仅规定“讯问‘被告’时,应全程连续录音;必要时,并应全程连续录像”,但并未规定对证人侦讯时需要录音、录像。陈水扁律师团却利用勘验证人侦讯光盘的诉讼策略,以乌贼战干扰、拖延诉讼进行。
其次,台检方特侦组在侦办“二次金改”案中,发现有多位台湾金控业者担心供述内容日后被公诸于世,一进入台检方特侦组的侦查庭,便要求台检方基于“证人”身份,不要录音、录像,甚至因而三缄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