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网络“无缝衔接”
五部门“分兵把守”
食品安全法明确,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分兵把守”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从法律发布到实施,3个月的准备期,这些部门将如何贯彻食品安全法?
卫生部:全国卫生厅长赴京学习
“卫生部把全国的卫生厅长都请到北京来了,就是为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做准备。”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日前表示。
食品安全法赋予卫生行政部门6项主要职责,包括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组织查处重大事故等。陈啸宏表示,卫生部已将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有毒有害污染物、致病微生物和真菌毒素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限量以及相应检验方法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列为近期的日程。
农业部:六项措施保农产品质量
“一手抓执法监管,一手抓农业标准化生产,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马爱国表示,农业部门将采取6项措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开展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隐患。二是进一步加强检测力度,扩大检测范围,增加检测品种,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患于未然。三是推进标准化生产,从基地入手,以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为骨干,带动农户合理施肥用药,从源头上保障质量安全。四是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标准、检测和认证体系建设的工作。五是加强制度建设,做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衔接,加快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六是推进生产方式转变,大力推进产业化经营。
质检总局: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
质监部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一,肩负着生产加工环节和食品进出口环节的监管责任。
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介绍,质检总局已部署全国质检系统全力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一查生产企业,督促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查重点产品,建立分类管理、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三查重点行业和地区,建立重点区域治理整顿机制,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四查自身监管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
同时,质监部门还将全力抓好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食品小作坊等方面的集中整治;积极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工商总局:紧盯流通环节突出问题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
工商总局食品流通监管司司长刘俊臣表示,下一步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要把贯彻食品安全法与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方案结合,重点工作有五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加大立法立规工作力度,完善配套规章;加强12315四个执法平台的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工商系统的作用,形成无缝衔接的监管体制。
食药监局: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
今年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履行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职责的第一年。
据陈啸宏介绍,食品药监部门将加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抓紧完善监管的配套法规制度;严格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不断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突出重点,加强高危环节的风险控制;强化重大活动保障和重大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同时,要开展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