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压缩20%
-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降低15%
-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削减10%
财政部(资料图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财政部、审计署近日发出通知,要求2009年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压缩20%;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3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2009年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
通知指出,由于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草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并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在批复2009年部门预算前进行调整已来不及,因此,对部门2009年出国费等三项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财政部将在2009年预算执行中通过调减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方式进行压缩。对部门通过预算外资金及其他收入等安排的出国费等三项经费支出,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要求自行进行压缩,控制相关支出。
通知要求,各部门应于2009年3月25日前将以上两表及有关说明材料正式行文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印发调减2009年中央部门预算文件。2009年年底前,财政部和审计署将对中央部门压缩2009年相关预算支出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