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25日电 (罗兵、李濮男) 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公安局的消息,乌海“3·18”民宅爆炸原因查明,系存储氯酸盐的硝铵炸药自燃自爆引发,排除人为作案可能。
3月19日、20日,乌海市警方陆续在甘肃省兰州市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等地将非法储存爆炸物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男,汉族,1965年出生,乌海市人,无固定职业)、荀某(男,汉族,银川市人,银川市铝型材料厂下岗工人)、索某某(男,汉族,河南省漯河市人,无固定职业)等抓获。经突审,李某等人供述了非法储存爆炸物的事实。
3月18日,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镇一平房住宅发生爆炸,造成2人死亡、6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