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行车司乘人员向车外乱抛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的不文明行为,湖北武汉市将建立市民监督举报有奖制度,组织市民群众、志愿者抓拍,市民巡访团巡访,对查实的乱抛杂物司乘人员或车牌号通过媒体曝光。只要群众抓拍到即可获奖励。(3月24日《法制日报》)
武汉此举,旨在遏制不文明行为,其初衷当然是没有错的,但问题是,武汉的具体手段合适吗?人们都明白,如果采取一种不文明手段去遏制另外一种不文明行为,这是不可取的。
鼓励抓拍的最终落脚点,在于“通过媒体曝光”。司乘人员向车外乱抛果皮等行为固然是不文明的,可通过行政权力对当事人进行曝光,“行政权力”有依据吗?
跟司乘人员向车外乱抛果皮等不文明行为相比,政府的行政文明显然要重要得多。行政文明是宏大叙事,但始终得通过细枝末节的小事体现出来。
对于一个管理者来说,不能说其初衷是好的,就可以不择手段去做事情,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是,令人们“不懂”的是:为什么管理者明明懂得这个道理,在做事时却“果断”抛开这个道理?作为管理者,不能只注意人家的“不文明”,而不在乎自己是否“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