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6日,两名警察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外执勤。当日,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二审由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始正式公开审理。新华社记者王昆摄
新华网石家庄3月26日电(记者杨守勇、曹国厂)26日下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依法维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称为三鹿问题奶粉事件最大“源”凶的张玉军、张彦章分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一审判决。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7月,被告人张玉军在明知三聚氰胺是化工产品,人不能食用,人一旦食用必然会对身体健康、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下,以三聚氰胺和麦芽糊精为原料,研制出专供在原奶中添加、以提高原奶蛋白检测含量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即“蛋白粉”)。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张玉军累计生产“蛋白粉”775.6吨,累计销售600余吨,销售金额6832120元。
2007年7月至2008年8月,张彦章在明知张玉军生产的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属“三无”产品,人不能食用,不能用作原奶添加剂等情况下,将此类“蛋白粉”销售给高俊杰、薛建忠、赵怀玉、黄瑞康、裴建柱(均另案处理)等人,累计销售230余吨,销售金额3481840元。在此期间,被告人张玉军、张彦章通过赵怀玉、黄瑞康等人将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蛋白粉”)分销到石家庄、唐山、邢台、张家口等地的奶厅(站),被某些奶厅(站)经营者添加到原奶中,销售给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奶制品生产企业。
今年1月2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依法判处张玉军、张彦章死刑和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