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2009年3月26日完成台本
节假日:法定与定法
全国多个城市有意再现“五一”长假,有曲线恢复,也有正在酝酿,各地自行试点国民休闲计划。
国办发通知,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擅自调休。
是热衷促进旅游消费,恢复黄金周,还是真正落实带薪休假,保障公民假日权利?
法定节假日该如何依法落实?《新闻1+1》为您解析。
主持人(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今年的“五一”黄金周能不能重出江湖,今天有了答案:不能。今天国务院下发了一个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法定节假日的有关规定。为什么国家做出了这样的规定,但是有的地方政府却在积极地想尝试恢复黄金周?关于黄金周这样一个存废的问题,对于我们公共政策的制订来说,又应该提出什么样的建议呢?我不知道王教授,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王锡锌(特邀观察员):
法定的节假日,既然都法定了,那当然严格地依法去执行本来就是情理之中的,但是对于节日怎么定法,公共政策怎么定法,我觉得不仅仅值得思考,而且应该引起更多的议论。
主持人:
我们就来关注一下今天国务院下发的这个通知,以及它所规定的这些对象。
(播放短片)
新闻播音员:
通知说,最近社会上出现了关于恢复“五一”长假的议论,个别地方也在考虑出台相关的调整措施,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解说:
今天国务院的回应简单明了,那就是要求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假日的有关规定,那么最近都有哪些地方热衷于“五一”长假呢?昨天,广东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五一”放假全套方案:5月1日至7号放假,其中1号为国家法定节日,2号、3号为周末,4号、5号与9号、10号的双休日对调,6号、7号为带薪年假。这个“3+2+2”模式一经公布就被称为广东版的“五一”长假。值得一提的是,广东省有关部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今年广东“五一”放假七天,这七天只有5月1日是法定假日,其他假期都是通过调休和带薪假期来实现的,换句话说,广东的“五一”长假不叫黄金周,并没有违背国家规定。
即便如此强调,广东的这一做法还是被很多媒体描述为“曲线恢复‘五一’黄金周”,而且这一做法还引起了连锁反应,今天就有媒体报道,新疆旅游企业眼馋广东“五一”,盼新疆申请获批,另一边则是杭州、苏州、南京三地准备联手恢复“五一”长假,而稍早前,重庆就已经打算借鉴广东模式曲线恢复“五一”黄金周。事实上,心动的还不仅这几个省份,湖南、山东等地都在考虑推出各自的地方版休假计划。
与此同时,一些来自相关部门的消息也时不时的在刺激着各地。本月初的“两会”期间,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刘晓军在新闻发布会上就曾表示,国家旅游局从来没有研究过恢复“五一”黄金周的相关事宜,不过如果地方政府认为恢复“五一”黄金周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根据本地的实际可以作为试点。
几天前,中国日报的报道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在一份报告中对促进消费需求增长提出了建议,建议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同时建议恢复“五一”长假。
就在昨天,国家发改委秘书长韩永文在一次形势报告会上说道,发改委建议将带薪休假中的两天放入“五一”假期,延长“五一”假期时间,别已将方案提交给国务院。这样的消息经媒体不断报道后,不由得会使人联想翩翩,然而今天国务院的通知明确了“五一”黄金周不会恢复,或多或少可以令不少地方打消念头了。
主持人:
接下来我们首先连线一位取消黄金周的积极倡导者,他是来自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的主任蔡继明,蔡教授,您好。
蔡继明(清华大学教授):
你好。
主持人:
首先您给我解答一个问题,地方政府有没有权力去调整节假日的安排?
蔡继明:
我认为地方政府对于中央政府、国务院做出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的办法是没有权力进行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