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任宁陕县交通局长期间,因通村公路建设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田为斌被责令辞职。5个月后,他却被拟任宁陕县民政局局长,公示引起当地干部群众的质疑。
因“豆腐渣”工程交通局长被责令辞职
2008年10月,经群众举报,省公路部门调查发现,宁陕县一些通村公路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部分通村公路路基竟由木棍铺垫。当月25日,宁陕县委常委会决定,责令对这一事件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县交通局局长田为斌辞职。
据了解,起初反映村中质量问题的是一位个体医生柯某,经过在群众中调查取证,柯某发现由宁陕县交通局修建的、已经逐段被百姓使用的两段约16公里通村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路边没有按规定铺设排水渠,导致多处路基出现毁坏,部分通村公路路基竟由木棍铺垫,路面已经开始悬空,面临坍塌危险。
在取得相关证据后,柯某开始向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反映。在实名检举中,柯某曾收到一封匿名恐吓信:“不要猖狂小心脑袋。”为预防意外,朋友特意送给他一顶钢盔在出门时戴上。
被责令辞职5个月后又被拟任民政局长
就在田为斌被责令辞职刚满5个月时,却被拟任宁陕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并顺利通过了公示。“公示期间,相关部门并没有收到过群众的举报,按程序算是公示过关。”宁陕县委相关领导表示,公示过关后还要经过任前考试才能上任。
然而,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提拔条件的,才可重新担任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据安康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条例规定,无论是引咎辞职还是责令辞职的干部,原则上一年内不得提拔任用。对此,宁陕县委组织部部长周宏的解释是:“县委责令田为斌辞职的决定下发后,从程序上讲还要通过县人大常委会通过,但一直没有上会表决。”也就是说,宁陕县委的责令辞职决定在程序上没有进行完。
据周宏介绍,县委常委会责令田为斌辞职的决定之所以没有上人大常委会表决的原因是在之前的人大主任会议上,部分人提出田为斌虽然有过,但该同志业务能力非常强,有很多优秀的方面,但为何没有提交常委会审议表决,他并不清楚。
而另据知情者透露,之所以没有上常委会的原因是县上准备改变对田为斌的处理结果,让他有机会短期内任职,“领导们认为这样对田为斌个人来讲更公平些”。
公示期刚过政府网站公示内容就被删除
日前,记者在知情人提供的宁陕政府网站公示栏上看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宁陕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六项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县委研究拟平级调整的段多铭等十名同志情况公示如下……其中,田为斌是唯一没有“现任职务”又被拟任的科级干部。
在公示栏内,关于田为斌内容为:田为斌,男,汉族,1960年8月出生,现年48岁,大专文化程度,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6月参加工作。拟任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其实不仅是干部群众不理解这样的决定,就是县委常委会成员也对此不太理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宁陕县委领导称,连他自己也不清楚对田为斌的任命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更加令质疑者不解的是,开始出现在政府网站上的公示三天后就被删除了。“我当时预感到有问题,就把网页保存到电脑上了。”据一位县政府干部讲,公示规定的日期是:自2009年3月23日起至3月25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