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将在京正式发布。昨日,中国慈善排行榜编制、发布者、中国社工协会副会长刘京透露,不兑现承诺、捐款不到位者,将在此次排行榜发布时被曝光。 (《新京报》4月8日)
对捐款不兑现,不到位者,进行公示,是合情合理的。一方面,这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很多企业都是通过媒体发布捐款数额的,这相当于对全社会做出的慈善承诺,公众有权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也是一种道德惩罚。企业通过巨额捐赠获得了良好的社会评价,并借以提高了知名度,当捐款无法兑现或者不到位时,当然也应该付出一定的道德代价。
但仅有道德惩戒是不够的,有一个问题我们无法回避:这么多企业捐款不兑现不到位,难道仅仅是因为道德缺失?2008年,被视为中国慈善元年,冰灾、地震,社会各界纷纷捐款,创造了捐赠超过1000亿元的奇迹,刘京表示,“但是,没有兑现捐款承诺的企业还很多”。这其中,固然有一些沽名钓誉缺乏责任意识的企业,但更多的企业我们并不能做如此简单的理解。最起码的常识,在媒体公开宣称捐款的企业,大多是一些规模比较大,有一定社会知名度,不说道德感有多强,至少应该清楚捐款不兑现的利害关系,他们会弱智到去干这种对自己毫无益处的事情吗?
笔者以为,捐款不兑现不到位,折射了我们慈善文化上的不成熟。回到去年雪灾,地震时的场景,一个最让人感慨万千的记忆,就是因灾害而激发出的巨大的民间慈善热情。但是伴随着一浪高过一浪的捐款声,另一种声音也在社会上悄悄传播:人们在比较谁捐的多,谁捐的少,对捐款多者尤其是超出公众预期的企业褒奖有加,反之则颇多鄙夷。譬如“王老吉”就因捐出一亿元而名声大涨,而王石则因为“只捐十元”的“不当言论”而遭到网友的声讨,甚至危及万科的股价应声而落。当以自愿为原则的慈善行为,转变为以捐款多少来衡量企业全部的时候,企业面临的其实一场公关危机。
显然,在这种由主流意识形成的隐性“逼捐”和道德强制下,企业难免会有冲动,因而做出错误的决策,譬如捐出超出自己能力承受范围的数额。而一旦脱离当时的语境和氛围,企业自然会后悔末及,或者由于经营困难,资金周转不灵等问题,企业只能舍小保大,以透支道德代价来换得现实利益。客观地说,这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事实上,如果仅仅是企业不讲诚信,倒并不难避免,这便引出另一个问题,即慈善制度的不健全。许多国家的实践证明,慈善事业若想得到发展,一套完善的制度是不可或缺的。而我们在这方面则显得相当滞后。动辄百万,千万的捐款,只凭一句口头承诺,既没有相应的管理流程,也无必要的约束,而组织者往往也只重视眼前的数字飙升,而不关注实效。如此低的违信成本,哪能避免出尔反尔的事情发生?
把“捐款不兑现”从道德语境中拿出来,置于慈善文化和制度中来审视,或许更能看清我们所身处的慈善困境。我总以为,指责哪一个人哪一个企业缺少慈善心是有失偏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