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二○○九——二○一○年)》
新增一千八百万城镇就业人口
重点解决大学生和农民工就业
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
这是我国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明确了未来两年我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这份人权行动计划全文约两万多字,内容涉及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保障,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利保障,人权教育和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及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这是响应联合国关于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倡议,在认真总结经验、客观分析当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由中国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制定的一份行动计划。该行动计划顺应国情民意,体现了科学发展的精神。
保障公民工作权利,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问题
行动计划表示,为了保障公民的工作权利,国家将大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09~2010年,新增1800万城镇就业人口,转移1800万农业劳动人口,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重点解决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问题;扩大职业培训,全国技能劳动者总数达到1.1亿,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5%,高级工占20%。
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广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依法追究恶意拖欠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
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781元以上
行动计划表示,为了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水准权利,国家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收入的逐步增长,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努力维护城乡居民获得基本生活水准的权利。
努力提高国民收入水平,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人民币15781元以上,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在2008年的4761元的基础上,每年实际增长6%左右。
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问题,并逐步提高其收入水平,实现脱贫致富。加大“雨露计划”实施力度,每年完成对100万贫困劳动者的转移技能培训和对1000万劳动者的实用技术培训。
发展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改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健全廉租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严格执行拆迁的许可、资金监管、协议、评估、项目转让审批、住房保障、补偿救济和听证等制度,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扩大社保覆盖面,提高社保统筹层次
行动计划表示,将完善和落实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抓紧起草制定与社会保障有关的法律法规的配套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促进社会保险基金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面。到2010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2.23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4亿,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2亿,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4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亿。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的人数逐年增长。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基本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市(地)级统筹,完善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
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行动计划指出,为了保障公民的健康权利,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
从2009年起,中国在3年内重点支持约2000所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改建扩建500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每个县1~3所。
行动计划指出,初步建立覆盖全国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使中国进入实施全民基本卫生保健国家行列。
健全民主制度,拓宽民主渠道
2009年~2010年,国家将继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中的人权保障,提高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保障水平。
完善预防和救济措施,在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依法保障人身权利。
完善监管立法,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被羁押者的权利与人道待遇。依法保障诉讼当事人特别是受刑事指控者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全面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切实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公民的参与权。采取有力措施,发展新闻、出版事业,畅通各种渠道,保障公民的表达权利。
健全法律法规,探索科学有效的形式,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障人民的民主监督权利。
行动计划还指出,将加强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保障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的权利,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