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中国第一次制定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从1991年中国政府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首次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正面肯定了人权概念在中国政治发展中的地位,到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人权作为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和国际社会的主流价值,已经得到更加明确和坚定的认同。
在理论和认知层面上,人权概念已经褪去意识形态斗争的外衣,在言说上也不再是敏感和避讳的对象;在陆续颁布的各项法律条文中,人权保障的一些内容也已得到体现。《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积极意义,就是明确了中国人权保护的基本内容,为这一国家信念和战略目标规划出一份近期的路线图。
除了观念和认知层面的进步,我们不可否认中国在人权保护行动上的作为。但比照《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和我国各项法律中描述的人权内容,我们仍然对人权保障的现实存有深深的忧虑。
在当前中国的社会现实中,人权的尊重和保护不少内容还难以落到地面,人的权利伸张和保护还有许多未完成的课题。在一些地方,在发生大量伤亡的安全事故时,地方政府和企业首先想到的还是隐瞒,掩盖;在部分社会管理的基层,民众的权益难以表达和伸张最终演变为了官民之间、警民之间激烈的对立和冲突;在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刑讯逼供、牢头狱霸、司法不公的黑影还在时时闪现;在各大城市的医院里,众多白血病患儿的父母还在苦苦祈望一次遇到总理的幸运;从农村基础文化设施的缺乏、举报上访被羁押或送进精神病院等事实可以看到,落实公民文化和政治权利也任重道远……
这些横亘在法治社会和人类文明面前的坚硬现实提醒我们,正是在一些落实层面,人的权利仍有被忽视埋没、扭曲架空的危险,政府和社会在尊重、保护和改善人权上的任务依然艰巨。
同理念和言说层面需要突破的障碍相比,行动和落实无疑是更加艰难的。在经历了30年高速经济增长后,我们所面对的人权问题已经不仅仅是生存权的这样单一的内容,时代在进步,民众对权利的意识和需求更加强烈和多元,人权保护上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更加复杂。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尊重和保护人权既意味着加大公共投入,弥补民生欠账,意味着打破体制惯性,改进政府服务,还意味着扫除不合理的既得利益,还社会以公平正义。这些落实层面的改进,需要有足够的政治清醒、足够的改革勇气和足够的利益表达和博弈的机制和平台。
人权是自然存在的、神圣的,它不是对民众的恩赐,也不是可以任意剥夺的对象。我们已经确立了这样的国家理念和国家制度,但我们更加希望看到的是现实中人权的尊重、保护和改善。只有将人权的促进和保护落在了实处,体现为政府时时处处的行动,我们才能够说公民成为了国家的主人,以人为本成为了发展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