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两市驻京办66万元买了假茅台
生活就是一幕剧,时刻都在上演不同的剧情。今年2月初,河南两家驻京联络处联合购买了777瓶价值66万余元的贵州茅台酒。发现酒味不对后,他们将销售假酒的人员举报到工商部门。经初步调查,北京西城工商分局确认这批茅台酒为假酒,并联合警方拘捕3名涉嫌销售假茅台酒的人员。(4月11日《京华时报》)
越是端详这则新闻,越是百味杂陈,越是感受到其“剧情”的震撼:举报者的分量够重——驻京办,涉假的品牌够响——茅台酒,涉假的案值够大——777瓶价值66万余元。除此之外,闪烁其间的背景信息也是张力十足,比如假茅台是通过“一位朋友”所购、是“客人饮用时发现口味不对”后被证实、是准备“由其下属企业对外销售”等等。对于两家驻京办而言,通过信得过的“朋友”购得一批用于“招待客人”的假茅台,还被客人当场“鉴定”出来,说其是一场人间闹剧毫不为过。
这场闹剧的真正受害者又是谁呢?我觉得驻京办恐怕算不上。比如那几个“有眼无珠”的造假售假者受到的伤害就比驻京办深得多——窝点被查了、假酒被缴了、自由也失去了,当然,这伤痛完全是他们咎由自取。
其实只要我们琢磨一下驻京办的前世今生,我有理由相信财大气粗的驻京办其实是置身事件中、置损事件外的。一方面,驻京办作为一些地方政府的派出机构,其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另一方面,由于驻京办特殊的历史根源,有些还有了自己的产业,比如新闻中就提及了“下属企业”,这实际上也就是赋予了驻京办“红顶商人”的特殊背景。换句话说,无论70万来自何处,驻京办充其量只是管理者和使用者,而不是所有者,所以就算是买了假酒,除了脸面上难堪外,驻京办大概是不会感到切肤之痛的。
那么,受伤害最深的是纳税人么?恐怕也并非如此。如果不是因为“意外”遭遇了假酒又“意外”被媒体曝了光,纳税人根本就无从知晓驻京办如何使用这笔钱,至于假酒之外,驻京办每年花费了纳税人多少钱用于类似“招待客人”的“忙碌”上,作为纳税人的公众更是一无所知。无知便无痛,还奢谈什么受伤?
有首歌这样唱到,“你伤害了我却一笑而过”,现在,谁又能告诉我们,究竟谁受到了伤害,谁又将一笑而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