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和培养大学生村官是党中央对于基层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战略举措。全国各地的大学生村官选拔和培养各有特点,特别是在经济危机影响日益蔓延,难以短期估量的情况下,大学生村官越来越受到应届大学毕业生的青睐。下面就目前大学生村官选聘培养机制及其现状,结合相关调研,浅谈几点建议。
一、目前大学生村官选培存在的几个问题
1、选聘范围狭窄。大学生村官选聘主要集中在应届大学毕业生。对于部分大学毕业了但是想成为大学生村官的人来说,丧失了机会。另一方面,大学生村官选聘由省委组织人事部门直接在各高校选聘,各市、州、县没有选聘大学生村官职能,选择主体过于狭窄。
2、存在思想误区。一是无奈的就业心理。现在大学生就业难是人所共知的现实,部分大学毕业生被迫降低自己的就业期望值。同时学校为提高毕业生就业率,部分高校把大学生村官推荐选拔的标准内部下调,助长部分毕业生把选择大学生村官作为就业的缓兵之计或无奈之举。二是功利的跳台思想。选聘大学生村官是党中央高度重视的事业。有着各种诱人的政策待遇,比如考公务员加分、享受事业编制待遇、内部竞争为基层公务员等。根据调查发现:绝大部分大学生村官多次参加过公务员招考未果。通过选择大学生村官获取各种政策优惠,部分通过自身各种复杂关系的帮扶,轻松实现向公务员的转变,有违选聘大学生村官的初衷。三是归属感缺乏。大学生村官带“官”字但不是官,是中共党员的一般担任村(居)委会书记助理,非党员担任村主任助理。这一群体容易认为自己不是公务员,没有归属感。与选调生、选拔生、公考生等一些同龄公务员有差距感,形成自卑认识。
3、机制不健全。目前,大学生村官录取对象一般在22-26岁之间的大专、本科、研究毕业生,而聘用期一般是3年,但三年合同期满后,书本知识的生疏,其中极少部分才能考上公务员或研究生,更多的大学生村官面临重新找工作的现实,在三年后的就业择业形势未知情况下,大学生村官出路不明。同时,按照相关政策,部分优秀的大学生村官可以提拔为基层政府行政干部,但优秀的标准并不明确,缺乏健全的考核机制。二、健全大学生村官选聘培养机制的几点建议
1、扩大选聘范围。一是扩大大学生村官来源。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出台目的之一就是促进就业。已经毕业但是有志于服务和扎根农村的大学生很多仍处失业状态,只有把具有大学学历的,一定年龄以下的人员都纳入大学生村官选择范围,才更加符合政府政策初衷,更加广泛的实现大学生择业就业。二是增加大学生村官选聘机构。一是继续保持目前大学生村官选择由省委组织人事部门直接在各高校选聘的模式。另一方面,拿出部分计划指标,许可市(州)政府组织人事部门在本区域内组织大学生村官的选聘,主要对象为适当年龄以下,具有大学学历的当地籍贯的已毕业人员。两种大学生村官的聘用可以出台具有差异性的合理政策予以支持。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对条件具备的县(市、区)采取试点方式,对现任村(居)委会干部中具有大学学历的村干部,实行大学生村官待遇,并将其作为村(居)委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重点培养。
2、搭建良好的选培平台。首先,实行大学生村官考试选聘制度。往届大学生村官的选聘没有考试,就无所谓竞争,没有竞争,就无所谓优秀。特别是针对大学生村官需求较多的现实,必须仿照公务员录用考试,寻找一种合理的考聘任用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在考试内容、方式、程序上可以相比公务员考试简单些,同时对专业要求严格些,使其日后农村工作上达成知识的互补。这样能在无形中增加他们的自信和提高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其次,建立大学生村官工作实习制度。大学生村官农村工作经验空白、农村适用技术缺乏。特别是针对目前乡镇年轻干部严重缺乏,镇政府机关需要年轻工作人员补充力量。对大学生村官建立“乡镇政府机关实习制度”,明确实习时间,(1—3个月为宜),规定实习任务。一方面可以使其更全面的熟悉乡情、人情、村情,掌握农村工作方法。另一方面利于解决乡镇办事人员缺乏的窘困和大学生村官日后向基层公务员转变。目前有不少地方实际上借用大学生村官到乡镇政府机关工作,但是缺乏政策依据,不能规范。这样反而不利于大学生村官的成长。最后健全大学生村官岗评考核制度。大学生村官的岗评由上级政府相关部门来监督指导,由大学生村官所在村村民来民主测评,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对于优秀人才向乡镇公务员转变的,必须以市洲为单位,统一“优秀”标准,规定硬性的指标。这样才能真正的让老百姓放心,让大学生村官们扎根基层,集中心智服务农村。
3、保障乐业环境。一是提高大学生村官的“含金量”。主要包括:提高大学生村官特别是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准入门槛;增加政策优惠;实行大学生村官区域差别制度。即以市(州)为区域单位,经济发达地区(如长株潭地区)选聘起点更高,相关待遇可以适当提高,通过待遇优势激发竞争,提高含金量。条件特别艰苦的地区,比如湘西北地区,可以采取志愿方式,选聘大学生村官,并缩短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