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韩景丰
“为了适应创业板的需要,将设立单独的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针对市场关注的创业板审核机制问题,17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修改后公开征求意见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做出了这一重大调整。业内专家表示,此举与创业板自身特点相适应,将有利于提高发审效率。
为创业板量体裁衣
众所周知,与主板市场相比,创业板的服务定位主要针对成长期、规模较小、业绩稳定性较差的企业,其在发行条件、信息披露、持续监管方面较之主板存在差异,并拥有比主板更高的风险。在统一的发审委制度下,监管部门根据创业板自身特点“量身订做”相应安排,设立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既是“量体裁衣”之举,亦能体现审核专业化的要求。
“创业板单独成立发行审核委员会非常有必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四类因素要求创业板应独立设立发行审核委员会。首先,创业板上市企业标准和主板不一样,盈利标准、企业规模、禁售期等与主板均有不同;其次,这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提高发审效率的需求决定的,目前主板上市企业规模较大,动辄融资数百亿,发行审核费时比较长,而创业板企业融资规模平均只有1-2亿元,与主板关注融资规模相比,今后创业板应关注上市企业数量,独立成立审核委员会将强化审核力量提高效率。再次,这是发行审核制度创新的需要。最后,创业板企业多为“五新三高”企业,与传统行业能通过会计标准界定成长性不一样,高科技企业界定标准多样,为了避免鱼龙混杂、扶持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不同领域的专家进入审核环节,这也要求发行审核制度与主板有所区别。
平安证券董事总经理龚寒汀则认为,设立单独的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源于主板与创业板不同的审核理念,“主板看重的是成熟的企业,关注企业未来的发展空间,在发行审核时,主板有历史经验可以参照;而创业板企业除了技术创新外,可能出现一些概念上创新的盈利模式,比如有的企业依靠出售专利赚钱等等,这些企业模式并没有历史经验,也没有固定的发展模式,出现时间很短,难以用主板市场的审核理念来判断”。
制度创新尝试
业内人士介绍,早在2006年,证监会出台的发行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针对现有的主板市场做出发行上市的审核要求。但随着我国多层次市场体系的发展,现实要求发行审核制度有所差异化,创业板的出现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创业板的大幕开启要求原有的发行审核制度做出适当的分层、分类管理。
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强调,针对创业板市场,所有的制度建设都离不开监管的更到位、更透明、更公开,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设立独立的发行审核委员会很有必要。而创业板将来的成功推出,将为我国的资本市场新制度方面做出些许试验,不仅仅是发行审核制度,包括将来会公布的退市制度等等,如果在创业板被证实是好的制度,将来可以向主板推广,让创业板成为主板创新的试验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