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诽谤政府
法院认为发帖危害了本地区作为全国先进市区的社会发展秩序
8月20日,吴保全被提起公诉。9月4日,在鄂尔多斯东胜区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因检方建议适用简易程序,公诉人没有到场。由于无法应答吴及其辩护律师赵鹏的无罪辩护,法官裁定择日按普通程序审理。9月23日,第二次开庭审理。
律师赵鹏以诽谤罪构成要件不全辩护,公诉方则只是围绕征地是否合法、补偿款是否合理、承诺是否兑现等问题进行陈述、举证,力证吴保全捏造事实。
2008年10月17日,一审判决结果宣布:诽谤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一年。法院认为,吴在没有全面了解康巴什新区开发情况的前提下,只听信少数人言语就公然在网上捏造事实发布帖子辱骂诽谤他人及政府,给个人及本地区造成恶劣影响,危害了本地区作为全国先进市区的社会发展秩序。
重审:加刑1年
重审判决书没有对吴保全新的指控罪名和证据
拿到一审判决后,吴保全作出决定:上诉。
今年1月4日,鄂尔多斯市中院发回一审法院重审,理由是“原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保全犯诽谤罪事实不清”。
2月19日,案件在鄂尔多斯东胜区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前来旁听的40多名失地村民强烈要求立即释放吴保全。当天,被关押了10个月的吴保全获取保候审,他以为无罪获释近在咫尺。
第二天,吴保全第三次被关押。
3月10日,重审判决书转到吴保全手中:诽谤罪成立,判有期徒刑两年。
重审判决书中,没有看出对吴保全新的指控罪名和证据。
吴再次上诉。4月17日,他得知,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对于两份事实依据大体相同、结果却不一样的判决书,鄂尔多斯市中级法院第一次裁定为“事实不清”,第二次则裁定为“维持原判”,间接承认“事实清楚”,原因何在?
参与合议过吴案的该院刑事庭副庭长刘银福称“这个没法说”。他一再重复,裁定是审判委员会做出的,吴如果不服判决,可以走法律程序。面对记者一行几人的追问,他多数时间保持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