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政协第十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通过了免去陈绍基省政协主席职务和撤销其委员资格的决议。
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泽君代表省委通报了中共中央关于免去陈绍基省政协主席职务和广东省委关于撤销其省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常委会表决一致通过了《政协第十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免去陈绍基省政协主席职务的决议》和《政协第十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撤销陈绍基省政协委员资格的决议》。
省政协副主席蔡东士主持会议并讲话,表示坚决拥护中共中央的决定和广东省委的正确举措。强调铲除腐败才能取信于民,凝聚人心才能稳定发展,坚持改革发展才能维护广东政协形象,才能再铸广东辉煌。广大委员特别是各位常委为官要清,经商有道,从艺讲德,做人坦诚。大家共同努力,把人心、委员之心和一切行动都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上来,实实在在地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人民受益再作贡献。
省政协副主席梁国聚、汤炳权、王珣章、周天鸿、姚志彬、陈蔚文、温兰子、温思美,秘书长杨懂出席会议。
陈绍基简历
1945年9月生,广东中山市人。1978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7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63年后,在中山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习。1967年后,大学毕业待分配。1968年后,任台山县烽火角0507部队战士。1970年后,任广东省革委会保卫组、省公安厅办公室办事员。1982年后,任广东省公安厅办公室副科长。1983年后,任广东省公安厅研究室副主任、主任。1985年后,任广东佛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86年后,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省委政法领导小组副秘书长、省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兼秘书长。1991年起任广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秘书长,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1993年5月当选为第七届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1998年5月-2002年5月任第八届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2002年5月当选为第九届中共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2004年2月,被补选为广东省政协九届委员会主席。2008年1月20日,在政协广东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广东省政协主席 。2009年4月16日,据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证实,陈绍基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同日,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