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免学费的特教生和农林师范生
从今年9月1日开始,本市(北京)残疾人学生和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学生将可以享受到每人每学年1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助学补助。
具体补助标准为普通高中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000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2000元,其中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补助,享受二等、三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在享受助学金的基础上补足到2000元;大学生、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补助4000元,按照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补助的学生,高于补助标准的不再补助,低于补助标准的补足到4000元;对参加全国成人高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研究生考试的残疾人,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大专4000元、本科5000元和研究生6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的助学补助;同等学历只补助一次。
上述补助不包括免交学费的公办特教学校学生和就读农、林、师范专业的学生。(记者杜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