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湖北省公布《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正式启动湖北省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
这次改革,是湖北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进行的改革开放以来第六次机构改革,也是“大部制”改革随州试行9年后在湖北省正式破冰启航。
早在2000年,随州市开始试行大部门制的改革试点,在全国创造了政府机构改革的先河。
随州改革试点时,还没有出现“大部制”的概念,直到2007年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大部制”的概念开始逐步深入人心,而“大部制”体制的构想,被普遍认为将是政府改革的一个新起点。
大部制,就是指把业务相似、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合并,集中由一个大部门统一行使。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精简政府机构,减少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和权限冲突,简化公务手续;另一方面也可减少横向协调,有利于建立统一、精简、高效的符合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要求的现代化政府体制。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湖北省此次机构改革内容也体现了“大部制”思路,如:将省经济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合并成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合并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省交通厅、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交通运输厅,组建省交通运输厅。
据此,有专家建议,在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旅游圈的建设进程中,也可以借鉴大部制改革的做法。
省社科院副研究员王立京认为,湖北省可将“大部制”思路引入武汉城市圈和鄂西生态旅游圈的建设。在具体思路上,可采取由省政府牵头,成立一个常设的决策机构,在事务决策上采用集体议决,各成员城市执行决策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各自为政和地方保护,优化资源配置,达到促进区域间协调发展的目的。
这次改革,是湖北省改革开放以来第六次政府机构改革。
王立京认为,这次行政体制改革和过去五次改革有沿承性,既有联系也有区别。联系是改革的长远目标是一致的,即政企、政事、政资分开,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系。区别是每次改革的具体目标和侧重点不同。“这次改革不仅考虑到了社会对改革的承受力,也考虑到了改革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是一个积极稳妥的方案,”有关专家分析,这次改革的重点是推行“大部制”,通过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实现职能有机统一和相互协调,初步达到调整权力关系、消解部门利益、实现有效监督的目的。“此次机构改革一个重大突破就是通过职能调整、理顺关系、明确职责使职责权大体一致,”王立京认为,重视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强化责任意识和制度建构,为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奠定制度基础是其重要目标。
深层次前瞻此次改革的时代内涵时,专家们认为,这次机构改革也按照时代和湖北发展需要,在防止部门利益进一步强化上埋下了伏笔,做到阶段性目标和长远目标相结合,循序渐进,环环相扣。因此,专家建议对于湖北发展急需的一些部门,可以在不改变改革总体框架之下,采取加强职能和低职高配领导班子等方式,提高其履行、实现职能的能力。而对于那些已经对湖北发展作用不大的机构,可以采取职能剥离、划转而保留机构和机构规格的方式为下一步改革奠定基础。(记者罗序文实习生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