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情,你不去碰它,就没有什么。你要是去碰它,那就是大事。”在湖北省荆州市采访时,该市市委宣传部的一位工作人员如是说。
隶属于荆州市的公安县出台一份“红头文件”,下达公务用烟指导性计划,没有完成就要受处罚(详见2009年5月5日本版报道)。碰了这个事情,究竟会有什么“大事”?
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打击非法渠道香烟,这个工作就像抓贩毒一样。”湖北省公安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甘辉波说。
“在荆州,非法渠道香烟就是指湖南产的香烟。”在荆州市,记者得到了这样的信息。
而甘辉波在描述湖南产香烟与湖北产香烟时,则用了两拳相对的手势。
湖北省荆州市,三国文化名城。在这里,静静矗立的古城墙,仍然能让人感受到三国时期金戈铁马的气息。
今天,在这块“兵家必争之地”,悄然上演着一场围绕香烟的“战争”。而这场“战争”的导火索,就是老生常谈的“GDP冲动”。
据资料显示,2008年,荆州市的烟草税收高达5亿多元。在公安县,烟草税收在当地各项税收排位中,名列第三。类似于公安县的情形,出现在荆州市所属的各县。烟草税收可以说成为荆州经济发展的一项支柱。
由于荆州市与湖南省毗邻的特殊位置,使得荆州有抽烟习惯的群众产生“抽烟就抽湖南烟”的需求。
甘辉波坦承,该县公务接待用烟几乎都用湖南产的“芙蓉王”,这对当地烟草税收冲击很大。据公安县统计,2008年,当地烟草税收流失2000余万元。
为何抽湖南烟会导致公安县烟草税收流失严重?
“因为省烟草局发的烟草专卖计划中没有湖南烟。”公安县章田寺乡党委副书记陕振俊说。
烟草专卖计划如何制定
烟草专卖计划是怎么定的?计划里面有没有湖南烟?湖北省烟草专卖局的相关领导目前正在外地开会,对此问题暂未解释。
“计划是根据市场行情来定的。”荆州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而在荆州市的采访过程中,群众多表示,更习惯抽湖南烟。
“一级政府下发文件,肯定是有所依据的。”荆州市委宣传部的工作人员说:我个人所知道的,省里面希望做好“黄鹤楼”这个品牌。
湖北公安“红头文件”经媒体报道后,“地方保护”成了热门话题。但是,在公安当地,官员们认为,此举是为了执行烟草专卖计划,整顿卷烟市场,进而避免税收流失。
在湖北省政协委员殷勇看来,烟草专卖有利于全国一盘棋,但是就各地而言,烟草专卖无疑为加大区域壁垒提供了便利。“经济利益导致行政权力的滥用”。
烟草专卖制有待新审视
据相关人士介绍,在湖北,武汉烟草有限公司每年创造的税收,甚至超过了武汉钢铁公司。
殷勇说,烟草税收成为大头,这种现象不光在湖北,全国有烟草企业的地区都存在这种现象。
“烟草成为重要支柱产业,这种现象与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是不相符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说:烟草专卖法的立法宗旨是,以专卖的形式禁止烟草消费。如今非但没有达到这个目的,反而鼓励了消费。
按照荆州市烟草局工作人员的说法,有销售市场的烟就列入计划,没有销售市场的就没有计划。这样看,烟草市场是否成为烟草地区壁垒的“保护伞”?烟草专卖是否涉嫌垄断?
乔新生认为,就反垄断法而言,烟草专卖是例外条款。“这个例外有没有修改的必要?”
在烟草专卖法颁布后,各地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是政企合一的,“这一点也不符合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乔新生说。
“有了反垄断法,我们有必要重新审视烟草专卖法,有必要重新审视烟草专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