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6日电(记者 樊曦)在日前举行的全国国资委系统业绩考核与综合工作座谈会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表示,目前很多地方国资委已经开展了董事会试点工作探索,把对经营层的业绩考核权交给董事会将是国资委努力的方向。
黄淑和说,继续推进股份制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如何理顺国资委、董事会、经营层的考核关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不悬空,已经成为业绩考核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据了解,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了规范董事会的企业,国资委需把对经营班子的业绩考核授权给董事会。
目前,深圳市国资委在董事会试点企业中,构建了出资人考核评价董事会、董事会考核经理层、经理层考核下属员工的三层次考核架构,确保了董事会对出资人赋予职责的忠实履行。
上海市国资委也初步确立了出资人考核评价董事会的工作思路,形成了股东价值、战略实施、可持续发展和有效决策“四个维度”的评价方案,并选择4家企业进行了试点。
黄淑和表示,由董事会来考核经营层,是依法实施考核的一项新探索,也是国资委努力的方向。从各级国资委所监管企业的情况看,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进展还很不平衡,需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相应的考核方法。
按照国资委的计划,对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如果外部董事人数超过全体董事半数,国资委可以授权董事会对经营层进行考核。但企业要与国资委建立业绩考核沟通联系机制,确保能够及时向国资委提供准确的业绩考核信息,并将董事会决议通过的考核结果及奖惩意见及时报国资委备案。
对外部董事人数没有超过全体董事半数的企业,国资委仍将依据现行考核办法和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和奖惩。
黄淑和同时强调,近年来,各地加快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步伐,在企业股权日益多元化的形势下,合理界定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的考核职权,完善对股权多元化企业中国有产权代表的业绩考核,建立反映出资人意志、股东价值、发展战略和科学决策的考核评价机制,是当前业绩考核工作的一个新难点。
他表示,国资委将探索完善考核方式。对主业整体上市企业,尽管资产已经注入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仍是责任主体,国资委要依据现行考核办法,将责任落实到集团公司,依托集团公司对所属股份公司进行考核。对混合多元产权公司,要根据国有产权延伸到哪里、考核就覆盖到哪里的原则,对国有产权代表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