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北碚的朱某是低保人员,年逾五旬的他有高血压、冠心病、胃出血等病史,长期住院治疗。2007年11月某晚,社区领导探望时承诺报销部分医疗费用。朱某听后情绪非常激动,并流下了眼泪。之后不到十分钟,就死了。
法院认为,朱某的死亡,首先是因为自身疾病。其次是受外界因素影响而出现情绪激动,最后导致主动脉血管破裂死亡。(5月05日南方都市报)
说俗一点,就是“喜死”了。
朱某多种疾病缠身,也许天不假年,早晚会撒手归去。人固有一死,或为国捐躯,或为民尽瘁,为忧愤自尽,或含冤屈死,或失足坠楼,或狱中遭祸……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如朱某这种死法,还不多见。算得上是对医疗费报销的多年心愿已了,含笑离世吧。
多少身患重病的贫困群体,是“死去原知万事空,但悲不见有医保”。看病难,看病贵,造成了多少像朱某这样对医疗费报销喜讯的不可承受之重?以致好消息反而成了压垮生命的最后一根稻草。
于朱某,听此利好,或是“朝闻道,夕死可也”,无怨无悔,安心驾鹤西行。而还有挣扎在疾病死亡线上,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也是不争的事实的。如透析自助群体被遣散后,他们的命运就未可知。
朱某于“含笑九泉”中,也许依然牵挂着尘世被病痛折磨的难兄难弟。
朱某的“喜死”,让全国人民晕死。说明让医疗事业回归公益是多么的现实与紧迫,新医改早日推行是多么的必要与重要。那些靠以药养医将自己养的肠肥脑满的既得利益者,有何面目嚷着看病不难也不贵,舍不得放下吃惯了的肥肉?
朱某的死,让人痛惜。因为“医院在对朱某进行治疗时,没有告知朱某应控制情绪等注意事项,也一直没有给朱某用降压药”,负有“降压不力的责任”。要不然,朱某还可沐浴医疗费可以报销的阳光雨露,安度病烛残年。此诚为憾事也。
朱某已矣,此案已了——医院对朱某“负有降压不力的责任”,因此被判赔9万余元。可仍有太多让人感慨的地方,因为千万患者对看病贵头痛犯晕的“高血压”仍在高位运行,这比身体本身的高血压更令人忧心,又如何控制相关情绪?这种恐医的压力又如何给早日降下来?
朱某之死,虽然事发偶然,却并不仅仅是医院降压不力“技术性”的差错使然,折射的是众多贫困患者对看病难所造成的压力不堪重负,就如在黑暗中呆久了的人们,突然看到光亮时会承受不了而失明而眼瞎一样。
朱某之案已了,留下的思索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