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5月7日电(记者 杨三军)记者从7日上午四川省举行的“5·12”抗震救灾周年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汶川特大地震发生至今,四川累计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157.5亿元,其中已安排使用102.2亿元。
据介绍,在全部捐赠资金中,四川省本级累计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91.3亿元,其中省财政接收40.8亿元,含定向捐赠8.97亿元;省慈善总会接收35.5亿元,含定向捐赠33.8亿元;省红十字会接收8.7亿元,含定向捐赠6.9亿元;省教育基金会、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省海外联谊会等“公募基金会”以及宗教组织等,共接收6.3亿元。
另外,四川各灾区市(州)、县(市、区)累计接收捐赠资金66.2亿元,其中定向捐赠34.1亿元。
四川省委、省政府确定了“体现意愿、遵循规划、加强引导、突出重点”的原则,对捐赠资金使用作出规定,对有明确意向的捐赠,按照捐赠人意向优先安排认建、认领项目;对非定向捐赠资金,全部纳入省、市、县灾后重建资金,统筹安排用于恢复重建项目。
在省级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管上,四川省委、省政府要求落实“四个严格”,即严格资金解缴、严格使用审批、严格监督检查、严格公示公告,确保专款专用。截至目前,已累计安排使用捐赠资金102.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