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考察”13天,其中仅半天与工作有关。武汉某交流服务中心以“考察”为名组团公款出国旅游,被中央纪委通报。近日,湖北省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会议透露了这一典型案例,并宣布今年将严格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5月4日新华网)
又一起典型的公款出国游事件。近年来,公款出国游不但妫变成了官场的一种潜规则,而且成了某些官员显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只要手中稍稍有点权力,便变着法子到国外游山玩水,以致于“连外国的奶牛都认识咱中国官员了”。
禁止公款出国游,上上下下,林林总总,各项禁令已不知其数,不少出国游官员还受到了党政纪处分。然禁令归禁令,处分归处分,公款出国游热却鲜见降温的迹象。近段来媒体接连披露的出国游事件,便印证了这一事实。
当然,公款出国游屡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还是官员游玩的成本远比受处分的成本低。除了影响极大的给予个别人党政纪处分外,其中经济处罚往往被束之高阁。花公家的钱,饱自己的眼福,官员岂能不趋之若鹜?
俗话说,打蛇打七寸。其实,治理公款出国游并不难,关键就是要打在要害处、治在软肋上,使官员不敢轻举妄动。换言之,对公款出国游的相关人员,不但要严肃追究有关纪律责任,更应将所有的旅游费用由当事人全部承担。让他们花自己的钱去“不厌其烦”地“考察”奶牛,看他们到底心疼不心疼?
“三句好话,当不得一马棒”。处罚上的严厉,自会挡住官员那种虚荣的心理。倘若真正让官员掏自己的腰包去看国外的西洋镜,既使风景再好、诱惑再大,相信有些人也会有所思量和考虑了。
近闻,海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在查处省盐务局组织部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公款出国旅游案件中,不但给予了相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而且决定所有出国旅游费用全部由当事人个人支付。这种经济上的制裁,就是有效整治公款出国游良策。(陆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