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一定好”这句竞选口号还言犹在耳,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及其执政团队已经上任一周年。盘点马英九近一年表现,最重要的政绩莫过于两岸关系打破僵局,两岸政策的轴线扎稳后,经贸等方面也逐层铺开。
台湾《联合报》最新民意调查发现,马英九声望止跌回稳已升至五成二,仅次于去年就职时的六成六,民众重拾对马个人领导能力的信任。五成三民众肯定马团队表现较民进党执政时好,展望未来施政表现,多抱持乐观期待,五成一民众相信会更上层楼。
【两岸篇】
两会恢复制度化协商好事接踵而来
马英九去年5月20日上任后,重申“不统、不独、不武”的两岸政策,坚持“九二共识”模式,并遵循“先经济后政治”的思路,构建两岸互动基础。在双方共同努力下,台湾海基会与大陆海协会去年6月得以在北京恢复中断了9年的协商,随后海协会长陈云林首次访问台湾,成为震动海内外的大事。
至今,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和海协会会长陈云林已经举行过3次会谈,共签署9项协议,发表1项共同声明。大陆游客赴台、两岸三通直航、共同打击犯罪、金融合作等事项陆续推动,两会正式进入制度化协商阶段。
第三次陈江会后,好消息更是接踵而来。台股猛涨,创十年高峰,大陆赴台游达到甚至超过预期中的每日3000人目标,出口最艰困时期也已经过去。
与此同时,两岸关系的改善也给台湾采取的“活路外交”带来突破。台湾今年获邀以“中华台北”名称的观察员身份出席世界卫生大会,38年来首次敲开大门。时间点上连串巧合,都成了马英九就职一周年的大礼。
台湾政治大学18日在台北发布的一项民意显示,有62%的民众认为,马英九上任一年来,两岸关系变得比较缓和。《中国时报》最新民调也显示,认为两岸关系友好的台湾民众比例达五成七,创下历史新高。
“成绩单”丰厚重大政策措施一览
交通运输
2008年6月13日,第一次陈江会签署《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及《海峡两岸关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协议》。规定包机时段为每周五至下周一,每周各飞18个往返班次。大陆团计划每天3000人次为限,自入境次日起在台湾停留期间不超过10天。
2008年6月19日,“小三通”正常化开始陆续实施。全面开放台湾民众、外籍人士、陆籍配偶子女“小三通”;适度开放大陆人民“小三通”;简化人员出入程序;贸易及航运便捷化;实施澎湖常态化“小三通”。
2008年7月4日,实施两岸周末包机,开放大陆客赴台旅游。
2008年11月4日,第二次陈江会签署《海峡两岸空运协议》、《海峡两岸海运协议》及《海峡两岸邮政协议》,于12月15日正式实施。开通台湾海峡北线直通航路,实现平日包机,大陆增加16个航点,每周飞108个往返班次,合作经营货运包机,每月60个往返班次。两岸资本在两岸登记的船舶经许可后可以直航。两岸邮政可以直接运递,增加两岸邮件封发局数目,邮件查询可直接联系。
2009年4月26日,第三次陈江会签署《海峡两岸空运补充协议》,开通两岸定期客货运航班,每周客运航班增为270班,货运航班增为28班,大陆新增21个航点等。
经贸往来
2008年6月26日,放宽两岸证券投资。外国投资基金免出具非陆资声明书;开放台港ETF相互挂牌、香港交易所挂牌企业入台第二上市(柜)、赴大陆投资证券期货业。
2008年6月30日,实施人民币兑换业务,修订《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及相关子法。
2008年7月31日,通过海外企业入台上市方案,8月14日正式实施。放宽海外企业入台上市资格及筹资用途限制比例等。
2008年8月1日,放宽大陆投资金额上限及审查便捷化。放宽厂商赴大陆投资上限(由40%放宽至60%,在台设立营运总部或跨国企业不设限);简化投资审查程序(如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下采取事后报备,于投资实行后6个月内申报);个案每逾5000万美元,进行专案审查;建立关键技术与资金审查机制。
2008年7月3日,通过“放宽基金投资涉陆股之海外投资比率”规定,9月12日正式实施。
2008年10月16日,香港贸发局入台设立台湾分公司,创下香港特区政府半官方机构入台设立办事机构首例。
2009年4月26日,第三次陈江会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同意签署三项金融监理备忘录(MOU),同意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同意展开市场准入协商,推动双方商业性金融机构互设机构。
2009年4月26日,第三次陈江会发表共同声明,达成共同推动陆资入台共识,台湾速颁法规。大陆积极支持陆资入台,双方建立沟通机制。
2009年5月2日,开放大陆合格机构投资人(QDII)入台投资证券期货市场,公布《大陆地区投资人来台从事证券投资及期货交易管理办法》。
文教交流
2008年6月30日,开放两岸媒体相互驻点,采访正常化。恢复新华社及人民日报社入台驻点采访;放宽在台停留时间至3个月,并可延长一次;简化申请入台手续;开放5家大陆地方性媒体申请入台驻点。
2008年7月3日,放宽县市长赴大陆交流。县市长在对等尊严原则下,可申请赴大陆参加与县市政业务相关的交流活动或会议。
2008年7月31日,大陆专业人士申请入台的行政作业时程,由2个月缩短为1个月。
2008年10月24日,大陆学生入台研修时间由4个月延长为1年,采取总量管制,每学年上限1000人。
2008年11月3日,大陆人士可以赴金门、马祖、澎湖就读岛内大学开办的推广教育学分班,放宽岛内大学赴大陆办理推广教育。
2008年12月4日,有限度开放陆生入台就读、放宽大陆学历采认。
2008年12月30日,放宽第11职等以上公务员赴大陆交流及大陆高阶政府人员入台参访。
民众权益
2008年11月4日,第二次陈江会签署《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协议规定重大事件及时通报,建立重大事件协调机制,建立专家定期会商及互访制度,协助受害人求偿。
2008年12月11日,台当局“行政院会”通过保障大陆配偶权益,全面放宽陆配工作权,取得身份证时间缩短为6年,强制出境前召开审查会,给予当事人陈述意见,取消继承不得逾200万元限制,长期居留者可继承不动产。
2009年4月26日,第三次陈江会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共同打击重大犯罪,建立文书送达、罪赃移交、罪犯送返等司法互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