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玉敬:
我注意到了这个报道,我们现在国家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的叫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涟源市政府为了解决地方监管煤矿安全工作的问题,向煤矿企业派驻了由地方煤炭工作管理部门来管理的驻矿安全员,这种办法我觉得是一种尝试,也是一种探索,应该是给予肯定的,我觉得这第一点。
第二点,对于驻煤矿的安全监督员,从地方政府这个角度来讲,应该真正像刚才节目里面说的,做到责、权、利相结合相统一,要让他们既有责任,又有一定的权力,还要能够保证有一定的待遇,这样才能使得他们正确地行使自己的职权,履行自己的职责,来做好这个煤矿安全的监督工作。
第三点,我觉得这当中还有一个问题,他们当中的一部分安全监督员可能不是煤矿的专业技术人员,这也就使得他们在行使职权当中受到一些局限。比如说到煤矿井下之后发现不了问题,发现不了隐患,或者发现了不知道如何解决,这也是他们感到很困惑,或者感到工作压力比较大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主持人:
彭司长我说到这儿打断您一下,因为现在他们手里没有实际的执法权,你让他们怎么去监督?
彭玉敬:
但是他们发现了隐患,发现了问题,应该是可以向企业提出,并且要求企业解决,或者向煤炭工业管理部门报告,应该是这样一种程序。
再一个,我觉得从安全生产的角度讲,应该继续鼓励各级地方政府,为了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大胆地创新,想出更好的新的办法,采取切实的措施来保障这个煤矿的安全。
还有我觉得一个很重要的方面,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三句话,一个是国家监察,一个是地方监管,还有一个是企业负责。现在涟源市遇到了一个很大的问题是地方监管觉得难度很大,如何让地方政府,包括涟源市政府能够让企业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归根结底是企业份内的工作,企业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了,也许到那一天,我们不需要政府去派这些,甚至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驻矿的安全管理员去替政府着急,我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
主持人:
彭司长,刚才我们说到有脚没头的问题,这个问题又怎么解决?
彭玉敬:
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从国家到省、市、县,从目前来讲,机构、人员都是有的,而且是省一级机构、市一级机构几乎百分之百的有机构,有人员,百分之九十九的县也都是有安监机构,有安监人员的,但从总体上来看,市县这一级的机构和人员,可能总数上和力量上还不够强,是这样一个问题。
对于刚才你说到的有脚无头的问题,我觉得是不是得这么看,地方人民政府为了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问题,他派驻了像涟源市事业单位管理的驻矿的安监员,这是一种创新,至于他往上是怎么样一个管理方法,我觉得也可以继续值得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