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5月30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全文如下:
近年来,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在全国各地农村深入开展,对保障村民实行自治、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看到,有的地方村民委员会选举竞争行为不规范、贿选现象严重,影响了选举的公正性;有的地方没有严格执行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影响了村民的参与热情;有的地方对村民委员会选举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公正有序,保障村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推动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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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加快修订村委会组织法
遏止“村官腐败
据统计,在2008年全国立案侦查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中,“村官”达2850人。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最新数据,在2008年全国立案侦查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4968人,占42.4%。其中,村党支部书记1739人,村委会主任1111人。
中国农村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占70%
新华网武汉5月16日电(周钢俞俭)记者16日从民政部、中组部在武汉举办的村委会选举工作示范讲习班上获悉,截至2008年底,中国共有农村村民委员会60.1万个,村委会成员240万人,其中党员占70%,村委会干部中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两个职务“一肩挑”的占到61.9%。
遏制“村官腐败”应建立回避机制
根治村官腐败现象,需要法律规范。现行的村委会组织法1998年11月4日颁布实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该法急需修改。目前,村委会组织法的修改程序已经启动,去年底该法的修订草案已经报送国务院。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9年立法计划,修订草案将于年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