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从2009年6月1日起,我省取消12项停收1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至此,广东省省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63项,是全国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较少的省份之一。
记者了解到,从即日起取消的12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1.教练车、试车、实习车租用号牌费、出租车标志牌工本费;2.医疗证及记账单工本费;3.音像制品销售管理费; 4.科技成果登记费;5.艾滋病监测费;6.省级教学成果评审费;7.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安全认可证费;8.安全认可证费(特种设备制造用);9.安全主任资格证费;10.注册安全主任任职资格认定考试费;1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认定考试费;12.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证明工本费。另外,从即日起,还将暂停收取浪损堤围防护费,待省人大修改相关议案决议后正式取消。(记者叶平生通讯员岳佳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