贰、深挖职务“潜力”
于国华在磐石市与桦甸市市委书记的任上,确实让不少企业依靠好的政策和当地的丰富资源得到发展,于国华从这些企业的老板们那里“用点”钱,也认为极其自然,顺理成章。在他的忏悔录中,他直白地说:“你靠我的领导挣了钱得到好处,你就应该出点‘血’给市委市政府(实际是给我)。”
2002年10月,43岁的于国华迈进了吉林省第二大城市吉林市政府的大门,担任这个国家化工基地之一城市的副市长。
于国华认为,对于自己这样一个没有显赫的家族从政背景、“上边”没有有力支持的“草根”出身的干部来说,凭着自己的本事干到现在这个副厅的位置,已经对得起列祖列宗了,在吉林市,自己抵抗风浪的能力也足够了。
下一步,自己的政治希望在哪里?看不太清楚。唯一可以给自己带来快感的,是时不时有送上门来的外财所带来的刺激,似乎只有这样才能弥补自己精神的“空虚”。再低头看看自己的家人,爱人和两个女儿都不善经商,也很少参与炒股。
于国华看清楚了,深挖自己职务的“潜力”,在敛财上下功夫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检察机关指控、法院一审判决中对于国华35项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就是于国华深挖自己职务“潜力”的“成果与收获”。
在桦甸工作期间,他结识了金矿矿主张伟。
2003年4月的一天中午,于国华给张伟打通了本文开头谈到的那个电话。
吉林市政府副市长主动找金矿矿主吃饭,就算过去是老朋友,如今悬殊的地位,也让金矿矿主张伟产生了些许不安。
果然,张伟接上老朋友于国华到饭店的路上,途经吉林市政府旁的高档住宅紫光苑小区,于国华告诉张伟,他在这里贷款买了一套房,现在手里没钱装修了。四五天后,张伟给于国华送去40万元。
2005年,按照工作分工,于国华主抓吉林市的城市建设与规划,自此,于国华收受贿赂也进入一个高潮。
吉林市城市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宋江(化名)与时任副市长兼城市开发公司董事长的于国华是上下级关系。从2004年九十月间开始,借于国华女儿上大学、陪同于国华到香港过春节等机会,有时在于国华外出的路上,有时是在机场迎接于国华时,宋江将装有大量现金的包包放入于国华的专车后备箱,共计人民币25.1万元;
2006年春节,吉林市一家建筑公司董事长为要拖欠的工程款,送给于国华价值14万元的金条两根;
有人索要土地补偿金,需要主管城建的副市长于国华出面协调,便用一颗价值13万元的钻石来疏通;
2006年8月15日,吉林宏大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这样一条决议:“公司董事会高总提议:于国华副市长在检查工作时说,坐小车检查工作不方便,吉普车适用。提出要公司给买一辆吉普车(供于国华副市长专用),董事会成员全体同意。”
会后,公司董事会高总就在于国华副市长家楼下,把50万元人民币送给于国华。虽然后来于国华连买车的发票都没有交回来,但是从此宏大公司在地块、预售许可等方面一路绿灯;
吉林市政府一位副秘书长为感谢于国华在其升迁方面的关照,送给于国华2000欧元;
吉林市一家规模不算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也送给于国华一套价值43万元的《建国以来邮票大全》,为讨回工程欠款,又送上一块价值21万元的“劳力士”牌金表……
人民币、美金、欧元、英镑、港币、日元、韩元,金条、钻石、金表,于国华对于有求而来的钱财来者不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