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芳,15岁;刘莉莉,13岁,两人是亲姐妹。3月16日前,她们是昆明博华小学六年级的同班学生。但现在,她们背负着“卖淫女”的名声辍学了。3月16日晚,姐妹俩和家人在家门口被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王家桥派出所警务人员制服带进派出所,全身多处受伤。可气的是,他们当时还说“三个男的,三个女的,刚好。”这“三个男的和三个女的”中,父亲刘仕华和两个朋友是“三个男的”,而妈妈张安芬以及刘芳芳、刘莉莉是“三个女的”。法医诊断显示,刘芳芳、刘莉莉的处女膜完整。(6月3日重庆晚报)
现在对于女同胞来讲,真的很悲哀——想证明自己没干过卖淫那类丑事,年龄说明不了什么,学生身份也说明不了什么,因为十多岁的女学生也有沦落风尘的,像贵州习水就发生了犯罪团伙挟迫女学生卖淫案。最终能证明自己清白的恐怕只有那薄薄的处女膜了,这得感谢人类的伟大进化,留下这宝贵的东西供法医诊断之用!
“三个男的,三个女的,刚好!”警察抓卖淫嫖娼的,全靠数数凑对了,没有物证没关系、没有人证也没有关系,就凭警察那身行头、那副派头,说卖淫就卖淫,别他妈的嘴硬不承认!这起小学生被当作卖淫女错抓案,充分暴露了某些公安民警违法执法的霸道行径!
警察担负着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之重任,在执行公务时,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可为了完成“任务”而肆意妄为地胡来,闹得民众谈“警”色变,其害大矣!这不仅有损人民警察的形象,而且败坏了社会风气、妨碍了社会和谐。警察粗野执法的事情,这已不是第一起了,但这绝对称得上是骇人听闻的一起——抓卖淫、随便逮,严刑拷打快说来,管你年龄小不小,只要是女别抵赖!哪知这次行动最终没能如愿,还是处女之身的小学生怎么会卖淫呢?
国家也赔偿了,犯浑的警察也被处理了,不过此事远远没有终结,人们有理由追问——我们的那些训练有素的人民警察怎么会干出如此荒唐而让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呢?放眼看看世界,许多国家就是由于警察违法执法而酿成全国性的骚乱事件,如美国、西班牙,教训不可谓不深刻!近几年来我国的一些群体事件中,似乎总有某些警察粗暴、蛮横的身影在晃动。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高警察队伍整体素质已迫在眉睫!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多尊重公民的人权。作为警察,不能知法犯法,要本着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塑造新形象,做社会放心、人民满意的守护神。什么时候警民如鱼水般情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