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吴高盛、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司长丁锋以及山东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孟富强等人组成的课题组在《学习时报》发表文章,建议建立一种信访模式的制度设想:国家信访局等名义常驻省市,设立信访接待地点,代表中央受理当地没有解决的信访诉求(见《南方都市报》2009年6月3日)。
品读课题组的建议,一个概念油然而生,这就是建立信访局“钦差”制度。笔者感慨的是,课题组的新构想,至少表明孙东东教授的那个“老上访专业户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精神有问题”的“高论”,并没有在国家态度上得到认可。可以说“信访钦差”是信访现状使然。国家信访局领导2003年曾在公开场合表示,百姓80%的上访事件是有理的。河北省委书记张云川则指出,在2008年河北省500多批赴省集体上访中,因干部作风问题的近200批,占总数40%(见《燕赵都市报》2009年2月14日)。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公众投诉既无法在地方得到圆满解决,还有着种种困扰。因此,公众都把希望寄托在国家信访部门上面。同样困难的是,假若在同一时间,各地人们都往国家信访局挤,即使信访局建得像人民大会堂那般规模也爱莫能助。
笔者读过一些基层公众艰辛赴京信访的报道,深知一般公众进京并非易事。除耗钱食宿交通之外,找人也是很麻烦。因此,设立信访“钦差”,由国家信访局在各省挂牌信访也是便民之举。当然,“信访钦差”重要的意义是扬国家信访权威。人们知道,“钦差”手持尚方宝剑,直接对最高权力负责,起到规范和收束地方权力的作用。
“钦差”现象其实在历朝历代都能见到。从秦汉的监御史和刺史,到唐宋以降的御史,以及百姓喜闻乐道的“钦差”,督察或许也可从中比附出渊源。为着监督封疆大吏,历代朝庭往往会派出“钦差”满天飞。近年的党风廉政建设,2006年至2007年地方四级集中换届,中央部门都派出了各式“钦差”,有效地贯彻了中央国务院的政策,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各地设立国土督察分局,也被人们视为直接派出的监督国土“钦差”机构。“钦差”之所以有威力,乃在于他们只对中央政府负责,没有地方关系;“钦差”又操“生杀大权”,敢于正视问题,也敢于处理问题,对某些无视中央政策,无视法律的问题可以绕开地方政府迳直呈报中央政府,可以监督地方政府及时加以纠正。
信访“钦差”折射的精神是信访“走下去”。“请上来”进行交谈固然是一种形式,但“走下去”更是一种新的作风。国家信访局人员走下去,到各省市挂牌办公,向公众提供方便之举,尽管自己麻烦,也可能给自己工作与家庭生活带来一些不便,却大大方便了公众。正可谓“一人烦换来万人乐”。“走下去”既是公众的期望,也是信访工作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信访局建立“信访钦差”制度就是信访工作的一项改革。在人们面前,全国县委书记大接访已焕发了公众热情,促进了干群团结。而“信访钦差”又会与大接访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形成全国大接访格局。这样,为公众排忧解难就会成为现实,基层公众再也不会选择往昔解决老大难问题总要挤北京信访那条老路了。
当然,对“钦差大臣”历来也有不同的解读。看过俄罗斯喜剧大师果戈理的名剧《钦差大臣》的人都知道,权力不受制约的钦差大臣是最容易成为行贿的对象了。但这不要紧,只要用新的思维新的机制对“钦差大臣”进行监督就是了。
一言以蔽之,信访“钦差”值得期待!(亦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