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城管大队青龙桥分队队员许某在收下6万元的贿赂后,受托之事却一直没办成,为此行贿人多次敲诈他共12万元。最终许某忍无可忍报警。昨天记者获悉,行贿人柴某等4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起诉到海淀法院。
据柴某等人供述,2007年7月份,他和吴某等人打算合伙到工地拉废钢筋挣钱。通过吴某的姐夫介绍,几人认识了海淀城管大队青龙桥分队队员许某,请求许某帮忙进入海淀一处工地。许某当时同意帮忙,于是柴某等人先“预付”给许某3000元。此后,柴某等人又多次请许某吃饭喝酒、到歌厅消费,并多次送给许某玉手镯、高级足浴盆以及现金等。4个月后,柴某等人花在许某身上的钱已有6万元左右,因为担心许某收了好处费不办事,柴某等人还留了一手,把每次与许某的谈话都做了录音,还偷拍下了许某到歌厅找小姐的情景。
到了2007年11月,柴某等人看到所托的事还没办成,便找到许某家里,要求许某赔偿他们15万元的损失,“否则就找媒体曝光,让你脱制服”。许某无奈之下先后给了柴某等人10万元现金,但柴某等人并没罢休。去年7月,他们再次到城管队找许某,以“把录音和照片送到城管队”为要挟,让他再给5万元。许某被迫又给了对方2.38万元。
这时许某为了息事宁人已经借了不少外债,但柴某等人尝到了甜头,此后仍然继续要钱。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许某终于决定报警。去年8月20日,柴某等人让许某把钱交到指定地点,在拿钱时被警方抓获。许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承认,他因为工作原因和海淀一些工地比较熟,因此当柴某等人托他办事时,他很快答应了,此后他确实收过柴某等人送的财物,也接受过吃请和歌厅消费,但由于联系的工地规模较大,施工进度比较慢,一直没出废钢筋,所以事情一直没办成。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到海淀城管大队青龙桥分队,一名男性值班人员称,关于许某现在是否在正常上班等问题,他们目前不便对外回答。
检方认为,柴某等人以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相威胁,向他人索要数额巨大的财物,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许某收受的玉手镯及现金等已被警方扣押。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