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16日电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规划研究中心主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严金明16日做客新华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小产权法为何难成“正果”。针对深圳市通过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严金明表示,深圳是一个特例,在全国像深圳这样的情况是很少很少的。像深圳这样大部分土地已经国有化、人口也已经高度城镇化,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解决小产权房这样一个现实问题的。
[主持人]那针对深圳市通过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很多媒体都视之为小产权房的“转正令”。您怎样评价深圳市的这样一个决定?
[严金明]前几天国土资源部在这方面已经有了明确的回复,这个“转正令”是被误读了。因为深圳是特区,在改革开放、城市化的过程中把农村集体的范围,特别是在特区范围内的土地宣布为国有土地,也就是说这些土地都已经国有化了,所以现在来看这些房子是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子了。而现在所说的小产权房的前提是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之间是确实存在差异的。
[主持人]那您是怎样看待深圳这样一个决定的积极意义呢?
[严金明]深圳的这个决定的积极意义实际上也是根据城市本身的情况,深圳的城镇化程度很高,尤其在人口都已经高度城镇化的情况下,农用地已经很少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针对深圳的具体情况,可以说深圳是一个特例,在全国像深圳这样的情况是很少很少的。像深圳这样大部分土地已经国有化、人口也已经高度城镇化,在这种背景下来处理的话,我觉得是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解决这样一个现实问题的。
所以这个决定对深圳而言是有积极意义的,而且对有些问题的解决也是在进行探索的。当然,深圳主要是说要对这样的房屋进行登记,在登记的时候具体如何处理一些问题的细则还没有看到,有些问题还要进行细化,对历史遗留问题如何处理等等。主要是在处理土地收益,包括涉及到违法违规的房屋的时候如何把它变成又能合法、又能合理的时候,在实际操作时还要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