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新桥煤矿透水事故被认定为一起性质非常恶劣的瞒报事故,19日,被困者又增加一名,井下被困人数增加到16人。目前,救援工作仍在紧张进行,截至19日21时,仍未发现被困人员。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王树鹤19日中午赶至事故现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经初步调查了解,这起事故的性质非常恶劣,首先是事故发生后,矿主没有报告,瞒报了事故。其次,事故是17日早8时许发生的,并非原先所称的17日15时30分左右。群众举报以后,通过相关政府部门核实,到第二天4时许,矿主才向有关部门报告,使营救时间延误了20多小时。
王树鹤说,另外,矿主还把原下井人员名单撕毁,谎报人员。开始报7个,后来又报10个,接着又是15个,经过公安部门进一步核实,19日18时20分左右又增加了一个。目前,已知的井下被困人员是16人。接下来,我们还要进一步核实人数。
王树鹤还指出,透水事故是违规、违章操作所致。经了解,事故矿井是一个整合矿井,发生透水的地方不是整合方案中进行技改的巷道,而是矿主安排以掘代采,安排出煤。下一步将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王树鹤认为,从事故矿井的条件来看,现在的施救方案还是比较妥当的。由于矿主瞒报,导致政府组织营救被延误,目前能达到这个进度,说明当地的应急救援工作比较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