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鲁学正,勾结下属工作人员伪造虚假征地资料,套取国家征地款66万余元,并将其中部分资金占为己有进行挥霍。最近,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
审理查明,2002年间,时任镇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的鲁学正,与该局副局长彭某某及相关工作人员,采取伪造虚假征地资料等手段,套取国家征地款合计660680元,将该款存入单位私设账户,由鲁学正支配并部分用于单位业务开支,其余331381.71元余款被鲁学正安排有关人员全部转入以其弟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后被其支配使用。2002年11月,鲁学正在收到镇康县南伞镇政府支付给国土资源局耕地开垦费、管理费26000元后,不上缴单位入账,将其占为己有,共计贪污数额357381.71元。(记者夏体雷通讯员黄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