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三国演义》电视剧剧组在浙江永康杨溪水库拍外景,留下大量生活垃圾和油污,可能会影响到永康当地近30万人的饮水水源。杨溪水库管理部门紧急叫停,要求剧组于4月19日之前清理现场并撤离。(4月19日《北京晨报》)
尽管剧组被叫停并要求清理撤离,但并不值得欣慰,因为污染已然形成,后续结果亦不算明朗。需要深思的是,此种污染为何一次次的出现?前有《无极》剧组污染香格里拉、《神雕》剧组污染九寨沟水资源等案例。而今后又会如何、该如何?
导演会选择风景优美之地、会选择大制作,都是出于对美、对艺术的追求,观众也因此得以感官上的享受,但这不应该建立在对环境的污染破坏之上。自然本身就是艺术,且是永恒的,为了影像的完美却使其成为“一次性风景”显然得不偿失,导演们又何尝不知!明知故犯其实是利益使然,将追求低成本放在首位。因而要求其自律显然不现实,必须要有制度来预防、约束。
在06年底、07年初环保总局先后发文要求影视制作等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严查在自然保护区内拍摄影视等行为。虽有效果,但难免有头疼医头之嫌。自然保护区要保护,别处的青山绿水也一样需要保护,不应厚此薄彼。再者,环境一旦被污染,想恢复就很困难,所需成本不菲,譬如英国的泰晤士河治理了近150年、美加两国五大湖从1970年代治理到现在尚未成功、国内的太湖治理了十来年还在治理等等不一而足,就可见治理之难。
防患未然胜于亡羊补牢,在预防上就应多下功夫,因而引入环境评价机制,对拟议中的人为活动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论证,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采取的防治措施和对策,要求影视剧开拍前出具环境评价报告就很有必要。虽然会增加制作成本,但相较于日后所需庞大的治污成本、相较于得到保护的环境,这是值得的。
推而广之,目前环境保护刻不容缓,应该打破先污染后治理的幻想,对其它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行业也应引入环境评价这一具有预防作用的机制,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惩罚制度。虽然2003年就实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法》,但其主要针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及至目前已经是亟需修改这项法律,加入其它行业的时候了。不要等到水不绿、山不青时才悔之晚矣,应留待绿水青山给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