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和邓颖超的一生都是在革命的道路上奋斗着,为了革命的利益,服从革命的需要一直都是他们分别的原因。
1925年8月8日,是周恩来和邓颖超结婚的日子,他们没有仪式、没有满座的高朋,有的只是久别重逢后的欣喜和温馨美好的新婚之夜……第二天一早,周恩来就走了,他此时正在忙于指挥省港大罢工,邓颖超也离开了新婚的小家,到广东区委上班去了。也许这聚少离多的生活在一开始就已注定?
1927年4月,中国大地上风云突变。原本正在进行合作的国共两大政党,因为蒋介石的叛卖活动突然交恶。国民党右派蒋介石指挥军队向手无寸铁的共产党和工农群众大开杀戒,中国大地顿成人间地狱。
这时的周恩来正在上海中共中央机关工作,他是1926年12月被调到上海,担任中共中央组织部秘书兼中央军委委员,1927年2月,任中共上海区委军委书记。在上海短短的3个多月时间里,他成功地组织和领导了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革命工作的需要使周恩来和邓颖超不得不暂时分离。正当革命形势迅速发展的时候,蒋介石动手了——
此时的邓颖超正在羊城广州一家德国人开办的医院里经历了一场刻骨铭心的难产。
邓颖超肚子里的孩子体重超过了正常标准,三天三夜她都生不下来。当时的妇产医院还不能施行剖腹产手术,只能用产钳。孩子头颅受到严重损伤,生下后不幸夭折。邓颖超内心极度痛苦。
这是她和周恩来的第二个孩子。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在周恩来大革命时期随队东征时,被邓颖超私自做主打掉了。那时她心中所想的完全是工作和革命,总是觉得过一段时间再要小孩子也不迟。后来,邓颖超来到汕头见到周恩来,把偷偷打胎的经过告诉了他的丈夫。周恩来听后勃然大怒。新婚后,他从来没有发过这样大的火:
“你怎么会把生孩子和革命工作完全对立起来?!形而上学嘛!孩子不是个人的私有财产,他属于国家,属于社会。你有什么权利把他随随便便扼杀?而且随随便便糟蹋自己的身体。这完全是不负责任的态度嘛!身体是革命的资本,不专属于你自己,要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必要时,我们随时准备为革命流血牺牲,可是决不允许随随便便糟蹋自己的身体。你要怎么处理,也该来信和我商量一下。怎么竟自作主张,这样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