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向家人流露出自杀念头,而女儿们都以为他是“以死相威胁来要钱”。经历了一段失败的人生,他带着汽油登上了9路公交车
“6·5”成都公交燃烧案件的侦破,第一道难关是起火的原因。
在公安部消防局、刑事鉴定中心等专家的帮助下,成都市公安局“6·5”专案组通过反复试验和勘察,得出了人为放火的重要结论。
公安机关请来西华大学(其前身为四川工业学院)及省质量监督局专家对车辆进行了专业鉴定。结果表明,汽车油箱和发动机没有燃烧,油箱内残留的柴油与车辆行驶距离所产生的消耗完全相符。车厢内残留的汽油痕迹证明,汽油是此次车辆燃烧的元凶——是整车起火的助燃剂。这个结论得到了死里逃生的车上乘客的支持:有多人是先闻到汽油味道,然后才看到明火的。
会不会是有人携带汽油上车,无意中导致了燃烧呢?专案组调来当日最权威的气象监测数据,证明在当天的空气湿度下,车厢内不可能发生静电。警察在相同环境下用燃烧的烟头,反复接触泼洒的汽油,均无法导致燃烧发生。对汽车残骸的鉴定结果和试验证明,不可能是汽油通过汽车发动机和排气管等处引发的燃烧……
所有的可能全部排除,结论只有一个——一定是明火点燃了汽油。
点燃汽油的是谁?他现在在哪里?
抢占“隐蔽”座位的秃顶男子
案侦民警经过反复试验,指出了一条线索——在如此拥挤的那辆汽车上点燃汽油,点火者根本不可能全身而退。即便侥幸逃生,那人必定会带伤。
“点火者非死即伤”的试验结果,明确了进一步侦查的方向。
一个名叫张云良的62岁男子就这样出现在了专案组的面前。设在天回镇9路公交车站的电子摄像头发挥了作用,当地称这是“天网”。根据“天网”的录像显示:6月5日清晨,张云良提着两个手提纸包,从天回镇乘上了这辆9路公交车。
张云良,江苏省苏州市人,2006年来到成都。案发那天,他在9路公交车上,坐在驾驶员同侧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置。多名乘客指认,从始发站上车,他一直没有移动过位置。
那天,张云良穿着红色上衣,秃顶,穿着“7分裤”,所以很能给人留下印象。有乘客对他印象深刻,这个男人提着两个手提纸包从始发站上车,上车时他粗鲁地挤开了排在队伍前面的乘客,第一个上车,抢占了车上倒数第二排靠窗的位置。
一辆准载76人的汽车坐上100多人后,那个位置相对很“隐蔽”,那里的一举一动不会被绝大多数乘客注意。
但还是有死里逃生的乘客从照片上一下就将他认了出来:正是这个穿着红衣服、头发稀少的男人在汽车行驶到川陕立交桥时倾倒了随身携带的汽油,并点燃了打火机,大火便在地板上烧了起来。
现场勘察结果证明了乘客的回忆:起火点位于车辆后半部分,从倒数第二排开始向前车厢呈扇形蔓延。
张云良也在大火中丧生。通过现场勘验确认,起火的中心区域只有张的尸体,座位地板上发现有汽油向车头方向扩散型流淌的痕迹。从尸体倒地的姿势和朝向能看出,他在着火后几乎没有主动逃生的意愿。27名死者中,张的尸体就在起火点的过道上,烧得最为严重,头向窗户,脚向过道。与其他尸体位置和状况的对比看得出来,这是临死前本能的挣扎,而非逃生。
事发前流露绝望情绪
在张的尸体旁,侦查人员提取到一枚打火机防风罩残片。在张座位前不远处,案侦民警找到一块烧焦的塑料容器残片,里面还残留着未烧完的汽油。这块残片是正在燃烧时突然被其上方烧焦的座位板落下瞬间覆盖而保留下来的。技术分析证明,这是一个容积约为2.5升的食用油桶。
驾驶这辆公交车的司机证明,事发前汽车正好下桥,在那种情况下,他必须踩刹车。而相同的试验也能证明,油桶在这种情况下会自然地随着车厢的倾斜而向前滚动。
有乘客证实,当车辆由北朝南向城内方向行驶至三环路川陕立交桥处时,张云良在车内倾倒、点燃所带汽油,引起车辆燃烧。
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张就暂住在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的辖区内。经常乘坐9路公交车的他精心策划了倾倒汽油的时机和点位。
张暂住地附近加油站的工作人员明确认出,6月3日12时30分左右,张云良带着一个塑料桶来买汽油,因不符合安全规定被拒绝。张随后便带着铁桶到该加油站购买了汽油,并进行了分装。整个过程被“天网”记录下来。熟悉张的人也从录像上认出了他。
张暂住地的邻居认出了那个铁桶,因为那是他借给张的。张的暂住地也发现了汽油的成分。
于是,张在事发前的行为言语也渐渐被掌握。张在事发前就曾多次向朋友流露出对生活已经绝望的情绪,说过“负担太重,活不下去”、“现在只有等死了”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