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7月14日电(记者张兴军)记者日前获悉,在“经济适用房用地建别墅”调查结果公布不久,郑州市建委向开发商开出一张77万元的行政处罚通知书。这也是郑州市就此次事件开出的首张罚单。
这份于13日开出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由于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所建的“西湖秋韵”小区(6-19#楼)工程,项目施工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六)项、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下列行政处罚:
“1,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处人民币45万元罚款;2,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处人民币32万元罚款。上述两项罚款合计人民币77万元。”
按照规定,天荣公司如果不服处罚要求听证,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天内提出书面申请。
郑州市中原区一块经济适用房用地建起别墅群。6月24日和26日新华社接连播发《新华调查》稿件进行报道,引发广泛关注。7月12日,郑州市政府向外公布了对上述事件的调查结果,同时取消了开发商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西湖秋韵”小区一期3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并宣布将对其处以违法建设工程总造价5%-10%的罚款等。
调查结果显示,天荣公司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上,占地36.098亩,违法建设14栋124套住宅,其中230.91-292.2平方米的住房58套,336.04-499.03平方米的住房32套,502.36平方米的住房2套,总计建筑面积32037.16平方米。
针对此前舆论对调查结果的质疑,郑州市有关部门回应称,由于整起事件的调查需要一个过程,随着调查组工作的逐步展开,相信会有新的结果出来。
有关人员同时强调,下一步,郑州市监察局将“对有关部门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同时监督相关部门对此事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