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13日出台文件,要求严格落实课程计划,普通高中不得文、理分科,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文理分不分科的话题,近年来一直很热。一方面,“降低民族整体素质”、“削弱文科地位和水平”、“使应试教育变本加厉”、“人为割裂了科学精神与人文情怀”——文理分科的弊端显而易见;另一方面,文理分科当初“为国家培养急需专门人才”的意义早淡化殆尽,而演变为一种减轻学生负担的举措,如果不再分科,在现行考试制度下,无疑会增加学生的负担。
在矛盾的两端,一个是“民族整体素质”、“科学精神与人文情怀”之类的宏大命题,一个是应试教育下如何为学生减负的现实问题——因为讨论的根本不是一个问题,争论因而似乎根本无解。即便最后是“少数服从多数”,或者全权交由教育部门拍板,也难说公正。湖南此番首吃螃蟹,当属教育部门拍板的方式,只不过这不仅会让很多考生叫苦不迭,更是随时存在政策反复的可能。
要强调的是,争论的两派并非完全没有共同点,相反,主张取消分科的人大概不会排斥给学生减负,而坚持必须分科的人同样不会否认那些宏大的命题。只不过,由于各人的实际情况不同,抑或职业体认有别、看问题角度各异(高中教师反对取消分科者多,而大学教师赞成取消分科者众)等等,带来了看上去截然相反的观点选择。
如果仅仅着眼于文理分不分科的话题,任由两派始终互掐下去,我看很难得出有价值的结论。更有价值的问题是:难道两者之间就没有结合起来的可能吗?换言之,可不可以既得文理不分科之好,又不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我认为办法还是有的。解决文理分科问题的关键在“考”不在“学”,改革考试制度恰是解决文理分科问题的关键所在。
在文理不分科的情况下,如何通过改革高考制度,既能充分发挥学生的兴趣专长,又不增加额外的学业负担?思来想去,高考选考制度或可一试。我关于选考制度初步的设想是这样的:可以规定出几门必考课,其余高中课程皆为选考课。毕业会考时,所有科目必须过关,这和现有规定一样;然而在高考的时候,考生除了必考课之外,可以任选自己感兴趣的几门选考课参加考试,两者成绩汇总即为该生的高考成绩。
比如说,设定语数外为必考课,历史、政治、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皆为选考课,考生可以选一门历史,然后再选一门物理参加考试,而不必像现在这样只能政治、历史、地理搭配,物理、化学、生物搭配。如果最后计算总成绩的是5门课程,或许还可以让学生任选3到4门选考课程参加考试,然后以成绩最高的2门计入高考总分,以减少某些课程临场发挥失常的不公。
当然,如此选考制度是否可行,还有待各方讨论,在此权当抛砖引玉。(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