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季羡林(1911-2009)男,汉族,山东省临清县人,中共党员、民盟盟员。1946年回国参加工作,生前曾任北京大学副校长、资深教授,国际著名东方学家、印度学家、梵语语言学家、文学翻译家、教育家和社会活动家。
季羡林长期在北京大学任教,在语言学、文化学、历史学、佛教学、印度学和比较文学等方面卓有建树。他精于语言,通英文、德文、梵文、巴利文,能阅俄文、法文,尤其精于吐火罗文,是世界上仅有的精于此语言的几位学者之一。他的研究范围涉及多种学术领域,研究翻译了梵文著作和德、英等国经典,诸如梵文名著《沙恭达罗》和世界瞩目的印度两大史诗之一《罗摩衍那》等,计有包括散文著作在内的各类作品上千万字,其著作已汇编成24卷的《季羡林文集》,被称为“学界泰斗”。季羡林不仅学识渊博,而且具有高尚的品格。无论是二战期间滞留德国,还是“文革”期间被关在牛棚批斗,他都不忘祖国,不忘良知,不忘学术。他一生致力于文化交流和传播事业,尤其是为了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不懈奋斗,充分展现了一位中国学者对东方文明乃至人类文明的深切关怀和真知灼见。他被中国翻译家协会授予翻译文化终身成就奖,被印度政府授予印度国家最高荣誉奖“莲花奖”。
252.明正彬男,汉族,云南省龙陵县人,中共党员。1966年出生,现任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明正彬是我国公安禁毒战线的杰出代表。在16年的一线禁毒工作中,他先后深入贩毒团伙卧底侦查106次,亲自指挥、侦破各类贩毒案件1600多起,缴获海洛因等毒品3900多公斤,抓获犯罪嫌疑人1950多名,缴获各种运毒车辆170多辆,缴获毒资赃物折款5000多万元。在卧底侦查时,面对上膛的枪口顶住自己的脑袋,他沉着应对;面对抓捕中即将拉响手榴弹负隅顽抗的毒贩,他奋不顾身;对参与贩毒的侄子,他铁面无私。境外毒枭悬赏500万元,要买他的人头,4名歹徒两次绑架他3岁的儿子未遂,又向他的住宅投掷了3枚自制的汽油燃烧弹,欲置他和他的家人于死地,但他仍然无怨无悔,继续战斗在禁毒斗争第一线。他任玉溪市副市长兼任市公安局局长3年来,亲自走访和接待群众2000余人次,先后平息和化解20余起重大疑难信访事件。2007年,他在中缅边境的打洛江边与民警一起蹲守,组织侦破了“11·10”特大贩毒案。他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人民警察、中国优秀青年卫士等荣誉称号,荣立二等功2次、三等功3次。
253.林浩 男,汉族,四川省汶川县人,少先队员。1998年出生,地震前在阿坝州汶川县映秀镇小学读二年级,现为成都市盐道街小学三年级学生。
林浩是个品学兼优、意志坚强、机智勇敢的孩子。“5·12”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的那一刻,林浩正走在教学楼的走廊里,他被从上面滑落的两名同学砸倒在地。作为班长,在被埋废墟时,他带领同学一起唱歌,给被困的同学递矿泉水,鼓励同学战胜恐惧。爬出废墟后,发现一名昏倒的女同学,他立即把同学背到安全地带,交给校长。紧接着,他又一次返回废墟,救出了另一名受伤的男同学。因为救同学,林浩头部被砸破,手臂严重拉伤,但他看上去一点都不在乎,还镇定地说:“我背得动他们,我开始爬出来的时候,身上没有伤,后来爬进去背他们的时候才受伤的。”背完同学后,林浩一直没有找到自己的父母,医生给他检查完身体后,他拒绝了救助站人员帮助,自己穿好衣服,和姐姐、妹妹一起从映秀镇步行7个多小时,安全撤离到都江堰。2008年8月8日晚上,林浩是唯一一位和旗手姚明走在奥运会开幕式中国代表团前面的小朋友。2008年,他被中央文明办等部门授予抗震救灾英雄少年荣誉称号。
254.林巧稚(1901-1983)女,汉族,福建省厦门市人,无党派人士。生前系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主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副院长,中华医学会副会长。著名临床医学家和医学教育家。
林巧稚是中国现代妇产科学的奠基者和开拓者。上世纪30年代初,她对胎儿宫内呼吸、女性生殖道结核进行研究;40年代末,开始对滋养细胞肿瘤和其他妇科肿瘤进行研究;50年代,她提出和组织了北京地区大规模的子宫颈癌普查普治,对新生儿溶血症诊治成功;60年代成功切除重达56斤多的巨瘤;80年代主持编纂《妇科肿瘤》。她为新中国妇产科学的创建和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上世纪50年代筹建了北京妇产医院,为我国妇产科学界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优秀接班人。她带头主编科普读物,造福了亿万妇女儿童。她不仅医术高明,医德医风与奉献精神更是有口皆碑。自她走上工作岗位到临终前夕,心中装着的只有妇女、儿童的安危。在半个多世纪里,她亲手接生了5万多个孩子,许多父母给孩子起名为“念林”、“怀林”、“敬林”,以表达对她的敬爱和纪念。她把毕生精力无私地奉献给人民,被誉为“卓越的人民医学家”。她是中国科学院首届学部委员(院士),是第一至五届全国人大代表,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255.林秀贞女,汉族,中共党员。1946年出生,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村民。
林秀贞视社会责任为己任,模范地践行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她30年如一日,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各种困难,义务赡养了6位与自己及家庭成员无任何血缘关系的孤寡老人,用真情温暖社会,在精神和物质生活等各方面对6位老人给予了儿女般的照料和孝心。她学科技、学经济,带头创办个体企业,并把企业作为扶贫济困奉献社会的基础。多年来,她为8位残疾人传授了玻璃钢和橡胶生产技术,不但在自己的企业为他们安排就业岗位,还帮助他们解决了婚姻、治病等许多生活困难。她热心社会公益,积极捐款为村里修路、打机井,支持文化娱乐队伍建设。她还关心乡村教育事业,出资4万多元改善乡村教育条件,还资助本村和邻村14名贫困家庭子女步入大中专院校,救治并收养了一名出生仅40天的患病弃婴。她还帮助29名与自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困难群众走出困境,圆了他们的“家庭梦”、“求学梦”、“养老梦”、“就业梦”。她是中共十七大代表,被授予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中国十大杰出母亲等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